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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领导 “旺火”不可成“萤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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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4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离任领导 “旺火”不可成“萤火”
与“新官上任三把火”相反,时下少数即将离任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于是工作热情大减,工作松劲、要求不严,上任时烧的几把火不是越烧越旺,而是“火势”渐弱,变成“萤火”。有的甚至抱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在离任前大捞一把,“旺火”更是变成了“阴火”。
能不能站好最后一班岗,烧好最后“一把火”,是对其党性的考验。
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在位一天,就应谋政一天,干好每一项工作,善始善终。如果虎头蛇尾,或者有头无尾,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如果即将离任的领导在离任前不能勤政,甚至乱政,留下一个烂摊子,不仅是对下一任领导的不负责任和不道德行为,更是对人民对事业的不负责任,如果出现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现象,那更是违纪或犯罪行为。——《广西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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