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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讯电话:喜忧参半——声讯电话服务市场亟待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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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4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记者调查

  声讯电话:喜忧参半
  ——声讯电话服务市场亟待规范
  本报记者 盛若蔚
  “顶级刺激”、“娇点访谈”、“玫瑰之约”……如今,随手翻开一份生活类报纸,此类声讯电话广告满眼皆是,声讯电话引发的各种争议也逐年上升。人们在感受声讯电话便捷的同时,越发感受到某些声讯台不规范运营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以至于人们视声讯电话为“过街老鼠”。声讯电话,究竟怎么了?
  8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人们急需了解各类信息,如天气预报、邮政编码、租房招工等,声讯电话服务便应运而生。1989年诞生的深圳160人工信息咨询台,成为全国最早提供电话信息服务的声讯台。
  1993年,经原邮电部审核批准,上海和北京继深圳之后相继开通了160人工信息台、168自动声讯台。目前,声讯电话信息服务业务已从最初用户简单的信息查询,发展到可以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各行各业动态及静态信息,从简单查询发展到多种形式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日益成为都市人的“秘书”。以北京市为例,1994年仅有两家从事电话信息服务的单位,如今已发展到15家,拥有上千家分台,其中既有总台自办声讯服务的,也有将线路转租给他人开办分台声讯服务的。
  声讯电话 良莠不齐
  去年“五一”前夕,南宁市某声讯台打出广告:“诚征一名诚实之男士,五一期间结伴出游,AA制,有意者请打××××××××”。刘先生拨通这个号码听完声讯台漫长的前奏后,得到的征友旅游女士的电话竟是公用电话;无独有偶,去年11月,成都市女大学生罗某拨打了一信息公司的免费求职热线,被告知必须经过电话面试,罗某遂拨打了该公司指定的声讯电话,主考官一会儿让她自我介绍,一会儿让她清唱一曲,一会儿又让她讲童话故事,折腾几十分钟后方才“过关”。事后她一查电话费,发现电话面试竟花了100多元……诸如此类愚弄人的事情屡见不鲜。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声讯台的惯用伎俩主要有:语音提示模棱两可。声讯电话接通后一般都有自动语音提示:“声讯服务每分钟3元,住宅用户每部电话每月最高收取30元,单位用户每部电话每月最高收取280元,多打不计费。”可是,北京的一位乔先生月底结账时原以为至多30元的信息费变成了600多元。原来,所谓限额的规定仅限于同机同台,即同一部电话打同一个声讯台一个月限额为30元或280元,不少用户不明此道,拨打了不同的声讯台,结果话费大大超支。
  故意拖长等待时间。北京市海淀区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拨打一声讯电话,结果足足听了6分钟的音乐还没人接听,最后实在等得不耐烦,便把电话挂了。然而,这6分钟的信息费却记在了他的账上。
  不着边际,答非所问。一个曾从事声讯电话服务工作的人坦言,客户打电话询问信息时,一般不能直截了当以实相告,要尽量拖住对方,最好能长时间地聊天,如果能“培养”几个固定的“话友”,更是再好不过的了。
  此外,有的声讯台名为解答两性健康问题,提供少男少女心理咨询服务,实际上是进行色情诱惑。这些声讯台的广告极富挑逗性,借以招徕用户。记者拨打北京一家打着“可有意思了”广告语的声讯台时,一位自称张萍(音)的小姐很爽快地表示,电话里什么都可以谈,接下来便是一番不堪入耳的言语。类似的色情声讯台在其他地方也不少见。
  不管声讯台采取何种手段招揽、欺骗用户,甚至毒害用户,其目的都是“鼓励”用户尽可能长时间地通话,以赚取更多的“信息费”,而用户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上当、挨宰。
  法律滞后 监管乏力
  应当说,绝大多数声讯台是守法经营的,但也确有少数尤其是个人经营的声讯台,不时在声讯服务市场上发出一些杂音。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黄平工程师谈到声讯台时说:“如今,主管部门对声讯台的监管乏力,对经营者的‘越轨’行为,无法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追究,2000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涉及声讯电话的条款也不多。”
  黄平认为,媒体滥发广告也是诱发声讯电话问题的潜在“助推器”,因为绝大多数人是从媒体上获取声讯电话信息的,而少数媒体在广告发布这一环节把关不严,致使声讯电话广告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限于管理权限,电信部门无法控制声讯电话广告的发布。他建议有关部门在声讯电话广告发布前,增加电信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确保声讯电话广告合法、正当。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宣传处李宗亭处长也有类似感受:“不少声讯电话广告打‘擦边球’,而工商部门实行的是事后审查制度,无法对不良广告进行事前监控。”
  去芜存菁 重在管理
  从青少年沉湎于“煲电话粥”到单位领导为高额话费发愁,从频曝坑人丑闻到声讯市场无序竞争,都从不同侧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声讯电话服务市场该整治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振山认为,声讯电话服务属一种服务合同,服务方必须秉承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更不能欺诈消费者;在服务对象、形式及内容的选择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杨振山特别指出,那些色情、暴力、赌博等内容的声讯服务,既是对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侵害,也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破坏,而对生理、心理都处于变动期,识别、判断能力有限的青少年提供这类服务更是“罪加一等”,必须严肃查处。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潘绥铭教授指出,现代社会随着工作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增加,一些人会产生较强烈的倾诉欲,因此社会需要情感交流类声讯电话,而那些实用性强的声讯电话服务更是迎合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如今人们对其产生一些反感情绪,主要是某些声讯台在服务对象、形式和内容的安排上出现错位所致。
  一些业内人士呼吁,声讯电话虽只是电信市场这个“大蛋糕”中的一小块,但处理不好也会影响整个电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对目前已经暴露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加紧制订、健全管理措施,加强监管,去芜存菁,还消费者一个实用、便捷、干净的声讯电话服务市场。
(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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