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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困职工立档案 为“低保”对象建制度 山东:构筑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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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6
第1版(要闻)
专栏:在“三个代表”指引下

  为特困职工立档案 为“低保”对象建制度
山东:构筑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网
  编辑点评
关心和扶助困难群众,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是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山东省委、省政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实抓好这项工作。全省各地普遍为特困职工建立生活档案,为“低保”对象提供保护网,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社会互助为辅助、临时救济为补充、优惠政策相配套、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正是因为有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才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的扶持和救助。山东的经验说明,帮扶困难群众是个系统工程,关键是要上下共同努力,带着感情做工作,带着责任抓落实,真正为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
  本报济南4月5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3月中旬,山东省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新闻媒体,通告各县(市、区)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救助联系人和电话,请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线的个人和家庭主动联系。出人意料的是,截至目前,各地打来的专门垂询电话不足百起。这是因为山东省已初步编织起对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网,差不多将76.2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城镇居民都托举在“网”上了。
  山东省委、省政府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认真落实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着落、有保障。省委书记吴官正就此专门批示:“此事重大,我们一定要一如既往抓好,带着感情做工作,各级财政都挤些钱用在这方面。”如今,山东省的救助帮扶工作正由个体帮扶向关注困难群体转变,由单纯的困难救助向脱困转变,由帮扶救助向全面纳入社会保障网转变。有关职能部门为特困职工建生活档案,为“低保”对象立制度,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社会互助为辅助、临时救济为补充、优惠政策相配套、社区基层组织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体系。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年投入为4.43亿元,覆盖贫困人口181万人,35.9万需要临时救济的人获得救助,9.7万户家庭通过社会救助得以摆脱贫困,6000多名大中小学生通过社会救助得以复学或完成学业。
  为做到心中有数,山东省各级工会组织每半年对困难职工群体进行一次专门调查,基层工会每月对特困职工家庭普遍走访一次。目前,全省已建特困职工档案13.8万户,涉及职工23.9万人。在此基础上,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实行联系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制度,全省1.7万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结对帮扶活动,联系困难企业3115家、特困职工25336户。通过帮助就业、提供资金、资助子女上学等不同方式,已累计帮助1.3万户家庭摆脱贫困。
  山东省出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后,确定了完整的“低保”工作机制,对被保对象普遍实行属地化管理,省、市、县三级财政都将“低保”资金纳入了预算,保障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目前,通过这一渠道救助的困难群众43.4万人,基本解决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社会互助是政府帮扶救助的有益补充。山东省实行互助帮扶的办法是部门联户、企业联户、党员干部联户、先富户联户。帮扶者因户施助,或为被帮扶者指一条路子,助一条信息,助一点资金,上一个项目,教一门技术,或解决一些临时困难。在一张社会互助单上,记者看到:山东龙大集团捐助价值10万元的物品,山东童年慈善会等单位向100户特困家庭各捐款1000元,等等。全省设捐赠站点1200多个,形成了捐助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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