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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炉法则”与市场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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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7
第5版(各地传真)
专栏:采访札记

  “火炉法则”与市场秩序
顾兆农
不久前,我在北京参加“两会“报道期间,到住地附近一大型服装批发市场后,发现这里远比一般的农贸市场要热闹得多。这里最大的特点是服装便宜得出奇:裤子15元一条,毛衣10元一件,最便宜的裙子一条竟只卖2元钱!我不敢说,这些服装就一定是伪劣产品,但我清楚,制作这裙子的工钱、料钱,总不至贱到2元以下吧?!我还在想,把这裙子买回去穿的女士们,很可能会遇上裂线之类的尴尬事,不知道会不会因此来找这卖者讨说法?而“讨”了之后,又能怎么样?!
  凭直观的感觉,这里的服装问题比较多。这使我想起“两会”期间,一位领导同志在江苏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谈到,现在一些地方的所谓这个“城”那个“城”,以及大市场什么的,其实都是些“假冒伪劣的集散地,偷税逃税的特区,藏污纳垢的庇护所”。
  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要继续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此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普遍……针对上述情况,有代表呼吁:应该推行“火炉法则”。所谓“火炉法则”,就是把“火炉”烧得红红的,你敢伸手,就一定被烫;人人平等,谁摸烫谁;立即处罚,没有下不为例……这位代表还指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很少有人敢造假、敢逃税。一旦谁上了“黑名单”,将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在经济上将永世不得翻身。就是去领救济金,也要经受严格审查,因为,怕你冒领!
  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流通带动消费。没有发达健康的现代化大流通,就没有健康、持续扩张的内需。今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似乎需要实行“火炉法则”之类的硬措施,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人和事,决不能姑息,不打假就是打真,不压劣就是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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