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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 广东省委首次票决地级市党政一把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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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09
第4版(要闻)
专栏: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扩大用人民主
广东省委首次票决地级市党政一把手
  本报广州4月8日电 记者黄幸群、雷义报道:中共广东省委日前在八届九次全体会议上首次对3名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和表决。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对由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进行了认真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3名人选均获通过。这是广东扩大用人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据了解,广东是全国最早开展此项改革的省份之一。
  在这次省委全会上,省委副书记刘凤仪首先对拟任人选的产生过程、考察情况和个人简历作了说明。随后,出席会议的省委委员分组对《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以及省委常委会提名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讨论、酝酿。最后,全会在表决通过《试行办法》的基础上,对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3名拟任和推荐人选所得赞成票全部过半,顺利获得通过。
  这次由省委常委会提请省委八届九次全会投票表决通过的是清远市委书记、茂名市委书记人选和湛江市市长推荐人选。这3名人选都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意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报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对拟提拔的人选向社会公示后,再由省委常委会向省委全委会提名,最后由全会进行投票表决。
  近年来,中共广东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的精神,通过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在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中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在省直机关试行跨单位、跨部门公开推荐领导干部等制度,不断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已经取得积极成果和经验。据了解,广东省委今后还将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围绕切实“选准人、用好人”深化改革,把更多“有本事、靠得住”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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