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阅读
  • 0回复

汕头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0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汕头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本报汕头4月9日电 记者侯伟生报道:广东省汕头市近日出台了《汕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以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汕头市规定,审批事项必须依法设定。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须经多个审批环节的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应优化内部作业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办理,并逐步推行接件人和办件人分离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