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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元区农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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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0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厦门开元区农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
  本报厦门4月9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如今,最低生活保障不再是城市贫困居民的“专利”,生活在福建厦门开元区的农民贫困户也开始有了最低生活保障。该区政府出台了《开元区农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将农村贫困人口正式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元区现有农村人口1.2万人。随着厦门岛东部的开发,开元区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但仍有少数农民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施细则》规定,月人均实际收入1人户低于268元,2人户低于250元,3人户以上低于240元的贫困人口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受政府补贴的“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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