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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河县制定代表辞职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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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济南商河县制定代表辞职规定
本报讯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县人大代表辞职的规定,打破了人大代表“终届制”,保证了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县人大常委会经反复研究,第三十三次常委会议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了《关于县人大代表辞职的规定》。该制度制定后,已有十三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空缺的代表名额进行了补选。(袁磊 张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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