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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02年第3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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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8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02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财政部决定发行2002年记账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期限10年,发行期为2002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发行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二、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年利率为2.54%,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从2002年4月18日开始计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2年4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本期国债承销机构为证券交易所市场2002年国债承销团成员。发行期内,承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场内挂牌和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在99.90元—100.10元的价格区间内向社会公开销售。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委托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购买。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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