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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偷渡宣战——“10·08”偷渡大案侦破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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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严打整治纵深行

  向偷渡宣战
——“10·08”偷渡大案侦破纪实
本报记者石国胜
2002年3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尹相龙等15人9年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与此同时,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在秋等32名偷渡人员有期徒刑1年至6个月,并处罚金。
震惊世界的“10·08”偷渡大案的制造者将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
“10·08”大案与25个冤魂
2001年10月8日,韩国海警在韩国丽水市所里岛南10海里处,查获韩国籍渔船“泰仓7号”涉嫌运送60名中国籍公民偷渡韩国的特大案件。经查实,60人中,有25名福建籍偷渡人员因船舱密封缺氧而窒息死亡,其尸体被韩国船只抛尸大海。
此案一出,举世震惊!
2001年9月下旬,韩国蛇头徐胜柱指使福建籍郑鸿立和东北人金凤先等人从福建、吉林、黑龙江省组织了60名偷渡人员,在9月底分批赶至浙江省宁波市集结。福建籍偷渡人员准备转道韩国偷渡美国,偷渡成功后每人交6万至6.5万美元的偷渡费;东北朝鲜族偷渡人员均为偷渡韩国,偷渡成功后每人交6万至6.5万元人民币。10月1日,60名偷渡人员分批抵达宁波市宁海县大佳河镇,登上由金凤先驾驶的“浙宁01167号”小船,航行至大佳镇乌石山海域,过驳至在此等候的由薛学文等驾驶的一艘无船号的渔船上。10月2日至3日,该船航行至舟山海域,又将60名偷渡人员过驳至前来接运的韩国籍渔船“泰仓7号”上。10月7日8时许,航行进入韩国领海,为躲避韩国海警的检查,船长李判根将偷渡人员分别藏在网舱和水罐舱中。10月7日11时许,船员在送饭时发现藏在网舱的25名偷渡人员因唯一通风的出入口被网绳堵死而全部窒息死亡。水罐舱因有通气口,藏在那里的35名偷渡人员才幸免于难。
船长李判根即向韩国“蛇头”报告,“蛇头”让李将35名活着的偷渡人员运到目的地,将25具尸体扔到海里。10月8日凌晨3时左右,船长李判根等人在前来接应的韩国籍摩托艇到达后,将35名幸存者送上摩托艇,然后驾船到丽水市所里岛南10海里处,灭绝人性地将25具尸体全部抛入大海。35名幸存者被摩托艇运至丽水附近的大京岛,于8日上午偷渡上岸后,被韩国海洋警察署全部抓获,并关押至丽水出入国管理事务所。
这就是震惊世界的“10·08”偷渡案始末!
各方配合 全力破案
决不能让凶残的组织、运送偷渡人员的“蛇头”逍遥法外,决不能让偷渡活动这般猖狂!
“10·08”偷渡大案发生以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迅速派出警官小组赴韩开展调查,并统一指挥、协调。浙江、福建、吉林、辽宁、黑龙江、天津等省、市公安边防总队协同作战,采取基础排查、追踪缉捕、审讯深挖等多种侦查手段和国际警务合作,追缉“蛇头”。
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接到案情通报后,立即下令宁波、舟山两市边防、海警支队对辖区内的旅馆、饭店、车站、码头、船舶等处进行“地毯式”排查,以求尽快发现线索。总队决定由宁波边防支队成立“10·08”偷渡案专案组,全力缉拿犯罪嫌疑人。
10月14日,宁波市公安边防支队专案组接到上级案情通报的线索,在宁海县城关镇抓获了“10·08”偷渡案第一位涉嫌运送偷渡人员的薛学文。根据薛学文交代,在舟山市公安边防支队和天津市公安边防总队配合下,分别于10月15日至19日将蒋伟平、薛兵辉、朴文峰、金凤先抓获。10月17日,涉嫌运送偷渡人员的薛瑞杉从深圳返回宁波投案自首。
从10月14日至25日,警方在吉林、辽宁、福建和浙江4省相继缉捕了尹相龙、黄花根等涉案嫌疑人员。
经过协商接洽,中韩两国也达成交接遣返“10·08”偷渡案35名幸存者及13名死难者骨灰的协议。专案组对偷渡组织、运送人员及35名偷渡幸存者进行审讯,案情真相大白。此案是一个中外勾结、内外呼应、作案累累的跨国偷渡集团所为,涉案的43名中外人员中,有27人已被中韩警方抓获,另有16人仍在潜逃,两国警方正在追捕。
一如既往 严打偷渡
“10·08”大案的迅速破获,充分表明了我国坚决打击偷渡活动的严正立场。
我国政府对打击偷渡活动的立场和态度是一贯的和坚决的。我们提倡在遵守有关国际条约和各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人员往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偷渡活动。同时,主张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严厉打击偷渡活动的组织者,并致力于与有关国家的合作,为预防和打击偷渡活动做出了积极和富有成效的努力。
据公安部边防局郭西钦副局长介绍,我国在偷渡重点地区采取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加强了边境沿海地区的边防管理,组建和扩建了边防海警部队,加强了海上执法力量,并规范和加强了出海船舶和渔民、船民的管理。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以打击“蛇头”为重点,适时在重点地区开展反偷渡专项行动,查获了一批偷渡案件。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偷渡活动的组织者和运送者,使一批“蛇头”被判处刑罚。
据了解,2001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获偷渡人员9465人,抓获偷渡组织者1405人,其中229人被依法判刑。
2002年3月25日,全国反偷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在我国南部和北部开展反偷渡联合行动,以打击海上集体成批偷渡、利用集装箱偷渡和外国人转道我国偷渡第三国活动为重点,迅速遏制当前偷渡活动突出的势头,同时,及时清理和遣返在我境内非法滞留的外国人。
法律之网已经全面拉开,新一轮打击偷渡活动的行动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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