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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假新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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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9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杜绝假新闻
林治波
这些年,假冒伪劣成了一大社会公害,就连以真实为生命的新闻报道中也有假货。这种情况虽属个别,但影响很坏。如某些报刊登载的《斗智斗勇:女记者与狼共穴六十一天》、《家庭连环悲剧猪吃娃》、《错位夫君夜换娇妻三十年》等,有的无中生有,有的千奇百怪,让人瞠目结舌。假新闻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编造荒诞故事,一种是炒作明星绯闻,还有一种是自我夸耀吹嘘。或凭空捏造,或捕风捉影,或夸大其词,或借题发挥,种种伎俩,不一而足。我国的新闻事业发展很快,为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兢兢业业,显示出良好的职业道德。但假新闻的出现也并非偶然。有的小报小刊,以此追求新闻“卖点”,制造轰动效应,想借此扩大发行,提高赢利;在个别作者来说,则是以胡编乱造骗取高额稿酬。按《与狼共穴》的作者计算,那篇万余字的假新闻可以获得上万元的稿酬。上述情况说到底,都是利益驱动使然。假新闻的制造者与刊登者都应受到批评和处罚,但责任的主要方面还是某些新闻媒体。有的“自由撰稿人”实际上就是“职业造假者”,这好像已不是什么秘密。以目前的资讯条件,核实新闻的真实性并不困难。问题是,有的小报小刊热衷的就是轰动,追求的就是媚俗。可以说,有的媒体很乐意给弄虚作假者提供舞台。这是必须深刻反省的。我国的新闻媒体有很高的公信力,这是一代一代新闻工作者艰苦奋斗而构筑的信誉之塔,来之不易。也正因为如此,不实乃至虚假的新闻报道,也同样会给有些地方、单位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恶劣的影响。同时,刊登假新闻的媒体,一旦失去了受众的信任,受损的还是他们自己。刊登《与狼共穴》的杂志因这起假新闻事件被迫回收十一万册,直接经济损失四十二万元。杂志负责人痛心疾首地说,假新闻对杂志的声誉、品牌的损害是一百万、二百万元也挽回不了的!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杜绝假新闻实在是关系媒体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赢利是媒体的生存和发展之需,但媒体的特殊社会角色决定了它不能单纯以赢利为目的,决定了它必须自律自重,向人民负责,承担社会责任。从根本上看,这与赢利不但不矛盾,恰恰是相辅相成的。无论从自身的生存发展还是社会责任讲,媒体对于新闻打假都责无旁贷。就像厂家要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一样,媒体必须对自己发布的新闻的真实性负责,这是起码的要求。媒体是新闻的出口,把这个出口管好,假新闻就失去了市场。这需要各级宣传部门切实加强管理,更需要有关媒体汲取教训,改进工作,严格审稿制度,负起社会责任。只要坚持这样做,假新闻是可以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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