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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黄金周又将走来,许多消费者也在将目光转向一种新的休闲方式——分时度假咱能享受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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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19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视窗

  “五一”黄金周又将走来,许多消费者也在将目光转向一种新的休闲方式——
分时度假咱能享受吗
本报记者 龚雯
  每年都能住一周
  假如你花一笔钱就能获得某海滨酒店某间客房“五一”黄金周的10年期使用权,在此10年内,每逢“五一”,你和家人都可以去该酒店度假,这样的消费你有没有兴趣?如今,一种被称作“分时度假”的休闲新方式吸引了许多消费者的注意力,那么,分时度假能否在国内“火”起来?是否有条件的人都能享受一下分时度假的惬意?
  分时度假,是国际上已流行多年的旅游度假服务方式,它是把度假目的地的酒店、度假村或公寓、别墅等的客房使用权,按每周(或每几天)为一个时段分解,并把若干年内每年固定时段的使用权销售给固定的消费者,消费者在约定的年限内,每年可在该时段到该住宿场所居住。而且,消费者所购买的时段还可以在同属于一个交换网络的任何一家酒店进行自由交换。
  开展分时度假,对旅游住宿业经营者来说,可以提前卖出客房使用权,提前回收资金;对专门的交换公司来说,可以收取入网费和交换费;对消费者来说,则是对未来若干年度假住宿权的带有优惠的预先集中购买。
  分时度假概念传入我国只有约3年多时间,目前主要有三类力量在推动着它发展:一类是以美国国际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简称RCI)为代表的国际网络,逐步推销其加盟酒店。一类是国内一些资金较雄厚、有意涉足分时度假领域的企业,但由于对分时度假不了解,这些企业所推度假产品总体看都很不规范。还有一类是国内某些房地产公司,想借用分时度假把积压在手中的房地产卖出去。
  分时度假的尴尬
  令人产生疑虑的是,分时度假在国内出现不久,却已呈“未开先乱”的苗头。少数公司在协议执行期间中途倒闭,或收取会费后卷款而逃,等等,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如去年底,深圳一家经营分时度假产品的公司忽然人去室空,受骗客人中,交付金额从2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购买使用期限从10年到45年不等。分时度假,竟成了某些不法分子投机诈骗的幌子。
  另外,国外一些分时度假公司通过在中国发行RCI卡,让会员携带配偶和一名子女自由到世界各国度假地进行分时度假的设想,从目前的国情看还不现实。我国出境旅游目的地现只有大约20个,国际旅游涉及签证等相关手续,而分时度假交换公司不负责办理会员的这些手续,因此,所谓“RCI模式”可操作性不大,现阶段在我国还不可能形成规模。
  至于借分时度假来消化积压房地产,专家认为,可以有一些作为,但不具普遍意义。因为分时度假的供给方是旅游度假设施,如果“积压房地产”在旅游城市,所处环境和位置优越,具备能够改造成为分时度假产品的潜质和基础条件,才有望通过装修改观达到标准,被纳入分时度假的供给系统,否则,两者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实际上,在我国积压的房地产中,具备这些条件的并不多,并且,要将其转化为分时度假产品还需进行新的追加投资,容易造成重复浪费。
  规范市场是前提
  分时度假究竟是否适合在中国推广?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指出,现在旅游消费已成为大多数人的生活必需,这种势头还将持续发展,并会进一步显现出阖家旅游和自驾车旅游比重提高、周末到近处旅游地度假、“黄金周”和其他带薪假期到远处旅游地度假等新特点,因此,以国内旅游者为消费对象的各种形式的分时度假及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今后会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国内首家专营分时度假的北京天伦度假公司总经理丁爱笛说,对分时度假的市场需求是存在的,关键是如何培育这个市场。首先,产品应搞标准化运营,包括统一建筑标准的度假设施和统一服务标准的物业管理;其次,支撑会员间自主预订、交换的网络交换的点数制标准亦必不可少;还有,需建立相应保障会员权益的信用担保体系。
  据悉,有关部门已明确了发展分时度假的思路,即“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加强规范,抓好试点;跟进管理,稳妥推进”。涉及分时度假经营公司审批管理、度假酒店加盟海外分时度假交换公司管理和分时度假销售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法规也正在研究制定中。相信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分时度假会给更多具有相应消费能力的群体带来新鲜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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