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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01
第3版()
专栏:

关于北京体育馆
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厅
一九五四年十月开工的北京体育馆,现在已经建成。这座建筑物的建成,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体育运动事业的深切关怀。
北京体育馆由比赛馆、游泳馆、练习馆三座建筑物组成。比赛馆内的比赛场可以用作篮球、排球、网球、羽毛球、体操、举重、拳击和武术等项目的表演和比赛。四周设有六千零十六个观众席位。西侧是游泳馆,比赛池长五十公尺、宽二十公尺,设有三公尺、五公尺和七公尺五十公分的跳水台。比赛池可作游泳、水球、跳水表演和比赛。比赛池南端是一个长十五公尺、宽五公尺、水深一公尺五十公分的准备池,供运动员作准备活动。游泳池的四周设有二千人的观众席。练习馆和游泳馆相对称,馆内场地长七十一公尺、宽三十公尺,可容网球、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五个项目同时进行练习。球场两旁七公尺宽的走廊,可以同时进行器械体操练习。练习馆内还有供运动员学习用的教室等。体育馆内的灯光和采暖设备,将使运动员们的练习和比赛不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在首都建筑这样一个体育馆,对于提高我国运动技术水平是很必要的。
但是,作为新中国体育事业中第一个巨大的基本建设工程,这个体育馆还有不少严重的缺点。体育运动委员会领导方面对待基本建设的错误思想和错误态度,则是产生这些缺点的主要根源。
体育运动委员会只是盲目要求所谓“国际标准”;并没有切实准备任何精确资料,多凭在国外参观的一些印象,甚至连国内已有的一些较大的体育馆都没有去看,就开始设计了。而在所要求的标准上,又没有重视建筑面积的使用价值和设备器材的规格,而是追逐雄伟、豪华、“民族形式”。再加上设计部门不熟悉体育运动的业务,设计思想也同体委相同,以致有些可以不修的修了,应该修的却没有修。比如游泳馆的比赛池内还应该有一个十公尺的跳水台才合乎标准,预备池的深度和运动员席位的温度也不对头;练习馆内应该有的举重和摔角的练习室,也没有设。而在各个馆内都有一些不必要的大厅、小厅,而且大厅的墙壁还曾要用大理石,柱头要用汉白玉。
由于缺乏必要的准备工作,而又急于动工,因而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以致施工中出现工序交叉、工种拥挤等混乱现象,形成返工、窝工,使工程质量遭受损失。有一段时间,体委对这些情况很少过问。这都是对待建设事业和国家财产不能容忍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及时给予指示,不断加以督促,工作人员学习了批判错误的建筑思想的文件和中央全面节约的方针以后,这才修改了设计规划,改变了四十二项设计,如大理石墙壁改成水泥拉毛,柱子贴大理石改成水泥喷浆,铁门金花改成木门铁花等。这四十二项设计的改变,共为国家节约了四十多万元。同时,由于工地中党的领导加强,建筑工人的积极努力,以及苏联专家的协助,使工程迅速进展,并保证了一定的质量。但有些已来不及变更,浪费的地方仍然不少。
鉴于我国体育运动的迅速发展,现有的运动场地远远赶不上群众的需要,而有许多场地却又未加以充分利用;因此,首先应该将原有的场地加以必要的修补、改建或扩建,增添必要的设备,注意保养,充分利用。为了适应群众性体育运动发展的需要,必须修建一些场地的时候,也应该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尽可能避免任意占用农田,并且尽可能地发动社会力量和组织义务劳动来进行。类似北京体育馆这样规模较大、设备较多的工程,不仅现在,而且在将来,也只能在统一规划、合理布置的原则之下有重点地建设。至于已经建成的应该提高利用率,真正起到培养、训练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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