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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还是要常给自己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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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2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警钟还是要常给自己敲
朱瑞清
读《监督不是不信任》(见本报三月二十七日四版)一文,深有同感;同时也想补充一点想法。“监督是一种爱护”,道理是对的,这个提醒完全必要。就提醒而言,不仅有来自外部的,也应有自醒。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的河南巩义建行原行长王永平,恰恰没有这种自醒。伏法前,他追悔莫及地说:“假如我第一次走错路时,有人提醒我甚至给我一个处分,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至死也不明白,抛却了自我提醒,这是他走上断头台的主要原因。
该不该对一个领导干部提出自我提醒的要求,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自我提醒?按理说,这本不应该成为问题。自我提醒,或者叫作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监督,没有自醒,监督就很难发生作用。先有了自我提醒的意识,然后才能接受监督,才能把两者结合起来,校正自己思想和行为的偏差。江泽民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省,也就包含着自醒的意思。及时地、不断地给自己提个醒,应该是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的最起码的要求。
为什么走上犯罪道路的领导干部不能给自己提个醒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贪污受贿是违法犯罪行为,恐怕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们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迈出第一步时,还有点惴惴不安、提心吊胆,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自我提醒。可是,尝到甜头之后,这种提醒就被欲望所冲淡,而侥幸心理和自我放纵占了上风,直至在罪恶的泥淖里越陷越深,无以自拔。
在犯罪道路上走出第一步时,王永平等人抱怨没人提醒,这不符合事实。党中央就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发出告诫,可谓语重心长,苦口婆心;一些大案要案的反面教员教训沉痛,可谓振聋发聩,刻骨铭心。可是,有些人愣是听不进去。这么重的提醒尚且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醒,他们更不会放在眼里。在这些人贪欲膨胀、利令智昏之际,不要说批评,即使是有人好心提个醒,他们非但不认为这是关心和爱护,相反的还会将群众和组织视之为眼中钉、肉中刺。有人提醒,置若罔闻;没人提醒,自我放纵。一出出身败名裂、自我毁灭的悲剧就是这样不断上演的。
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在拒腐防变的问题上,最管用最有效的约束是自我提醒。心生邪念,自己难道不知道吗?屁股底下有屎,难道还要别人提醒吗?所以,一个不能自我约束的干部不可能是一个明智的干部。要说迷失自我,恰恰是自以为靠自己的小聪明就可以瞒天过海,因而谁的提醒也听不进去。经验证明,越是在位高权重的时候,越要有一种如临深渊的警醒。防微杜渐的最好办法之一,就是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弱点,并努力加以纠正和弥补。
警钟还是要常给自己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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