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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暂停上市或退市股票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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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22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投资者点题

  持有暂停上市或退市股票怎么办
  目前,深沪两市已有数只退市股票。最近,ST九州股票被深交所暂停上市,还有一部分连续亏损的股票面临着暂停上市乃至终止上市的危险。一些仍持有这类股票的股民近来纷纷向本报咨询该怎么办,在此我们一并作出解答。
  证监会于去年底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三年亏损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仍未扭亏,交易所将直接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在第一个半年度报告披露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一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半年度报告;二是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公司已经盈利,且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高于股票面值。
  《办法》同时规定,公司在其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应当依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如公司未采取任何重大措施,也应予以披露。因此,对于持有暂停上市股票的投资者来说,一定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一旦股票退市了,依照有关规定,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司可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投资者必须到开通股份转让业务的证券公司的证券营业部才能进行股份转让的交易。目前代办股份转让业务的券商有6家,它们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辽宁证券公司、闽发证券公司。
  退市股票的交易时间: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转让日为每周一、三、五,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竞价方式是代办股份转让业  务中,投资者委托指令以集合竞价方式配对成交。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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