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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尊重残疾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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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24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社团之声

  请您尊重残疾人
马文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正式实施11年了。11年来,我国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残疾人生活状况显著改善,其合法权益也得到了有力保障。
  张云林是一名残疾人,原在一家工厂上班,后来因为合同到期,于2000年底下岗。由于找不到新的工作,生活没有了着落。为此,他的弟弟找到了洛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了有关情况后,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及残联关于应尽量避免安排残疾人职工下岗的精神,积极指导其与原单位协商续约。2000年12月12日,张云林的弟弟带着感谢信来到就业中心,高兴地说他二哥张云林已经与单位续签了劳动合同。
  全盛盈,残疾,现年60岁,爱人病逝,他和两个孩子都没有工作,经批准搭建了一个6平方米的自用房,经营糖烟酒维持基本生活。不久前,为配合城市拆迁工作,他的自用房被拆除了,失去了生活来源。当他到洛阳市涧西区残联请求帮助时,残联非常重视,经多方协商,最后安排他在居民生活区摆设活动摊点,以解决一家三口的生活问题。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令人高兴的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知道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更让人欣慰的是,残联以及有关部门以自己的切实行动,为残疾人做了一件件好事。社会各界应该大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残助残,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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