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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始终突出党管干部原则——访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建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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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25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要始终突出党管干部原则
——访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建华
用“两推一选”方式选举产生农村党支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新的尝试。近日,记者就“两推一选”工作采访了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建华。
李建华指出,“两推一选”工作在四川农村地区开展以来,平稳推进,进展顺利。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的调查,该省实行“两推一选”以来,选举中出现贿选、宗族势力干扰等情况的村,仅占已推行这种选举方式村的0.8%。而且推选上来的干部,绝大多数干出了良好的成绩,得到群众拥护。“两推一选”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很好地坚持和突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一是始终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作为实行“两推一选”的基本原则。
各地明确提出,开展“两推一选”是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对农村党支部选任领域中党管干部方法的自我改进和自我完善。具体讲,是在现有农村党支部选任体制和党内规定内,为克服诸如体现民主不够、干部能上不能下等某些方面的弊端,而对干部选任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以更好地实现党管干部原则,更好地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维护农村稳定。
二是始终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两推一选”工作。从实践看,全省的“两推一选”全过程都在党委的决策、指导之下,按党委预定计划和目标进行。同时,更充分地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尊重农民,扩大了党的影响,从而更好地调动和保护农民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实质上是在党组织领导下,以积极的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在推进民主的基础上,在更高层次、更深意义上体现党的领导。
三是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两推一选”的各个环节。各地把坚持党的领导细化为作出“两推一选”决定、制订方案、规定竞职条件、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组织群众公推、组织民意测验、组织正式选举、确认选举结果、纠正异常情况、处理善后工作等各个环节,把党的主张融入推选中的各个程序,从而把党组织的意愿和党员的意愿、群众的意愿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又保证了推选工作民主、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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