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阅读
  • 0回复

事实证明我国的粮食是够吃够用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03
第2版()
专栏:

事实证明我国的粮食是够吃够用的
剑虹
陈云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中,肯定地说:我国粮食是够吃够用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从我国的粮食生产来说,产量是不断增加的;另方面,从我国的粮食消费来说,是有合理的分配办法的。
这几年来,我国的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粮食显著地增产了。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中无地少地的农民对耕地和一部分耕畜、农具的要求得到了满足,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在农业生产上表现了一大跃进。据东北调查:土地改革前,一匹马要负担十多垧地(一垧十五亩),土地改革以后由于畜力增加,一匹马只种七垧地;土地改革前每垧地只用十八个人工,土地改革后平均每垧地用二十九个人工;土地改革前一般铲?一遍,土地改革后普遍做到了三铲三?;土地改革前上粪的土地只有百分之二十,土地改革后施粪的面积增到了百分之六十。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增产运动,国家对农业进行了各种扶助,特别是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使我国的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有了显著的增加。在农村,除了部分严重的灾区,到处都可看到粮食增产的事实。贵州省粮食历来不能自给;解放几年以来,农民组织起来积极发展生产,并且得到人民政府的大力扶助,(例如,发放了大量的农业贷款和无偿的铁质农具),许多地区已改变了“刀耕火种”的落后耕种方法,由缺粮省变成了余粮省。从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由贵州外运的粮食、稻种共有四亿九千万斤。又如连年遭受旱涝灾害的福建省,历来粮食不能自给,经过土地改革,并且在人民政府领导和帮助下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五年来兴修大、小水利工程数十万处,受益田达到了四百五十四万亩,并且使闽江堤内十七万亩田地永远摆脱了大雨大灾、小雨小灾的危害),因而保障了粮食的增产。在去年大旱的情况下,全省粮食产量仍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最高产量;这个历史上著名的缺粮省也变成了余粮省。解放前,年年输入江西米、上海面、进口米、进口面的浙江省,经过土地改革和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仅仅三年时间,粮食产量比一九四九年增产了百分之六十;一九五三年和一九五四年虽然遭受了水灾和旱灾,粮食产量仍稳定在一九五二年的水平上,现在全省的粮食不但可以自给,而且还可外运。革命发源地井冈山山区,才解放的一九四九年,国家曾调运三十万斤粮食供应这个地区的处于饥寒交迫状况下的农民。几年来,这个地区已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农民参加了农业合作社或互助组,并扩大了一千九百多亩耕地,粮食产量比一九四九年增加近两倍,许多缺粮户都变成了余粮户,今年已有十万六千多斤余粮外运。从全国增产粮食的情况看,这种趋势更为明显:解放以来,全国粮食播种面积逐年都在扩大,已经超过了抗日战争前的播种面积。从全国几种主要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看,也是逐年有所提高的:  (单位:市斤)
注:这些单位面积产量是全国的平均数,其中高产区产量和低产区的产量相差很多,如浙江的水稻每亩平均产四百斤以上,比福建的水稻单位面积产量要高一百六十斤。薯类是以四斤折一斤主粮算的。
全国的粮食总产量也是不断上升的,如果以一九四九年的总产量为一百,一九五○年是一百一十七,一九五一年是一百二十八,一九五二年是一百四十五,一九五三年是一百四十七,一九五四年是一百五十。去年比一九四九年增产了一半。
从我国城乡人民的消费水平和国家的需要来看,我国目前所生产的粮食是够吃够用的。若以一九五四年对城乡人民的供应量同解放前占人口最多的城、乡劳动人民的消费量来比较,当然提高了很多;就是同前几年已经普遍提高了的全国粮食消费量相比,也还是高一些的。
首先看农村。一九五四年全国的粮食总产量是三千三百九十亿斤,在农村除去政府征收农业税和统购的部分,再加上销回农村的部分,全国平均计算,每个农民占有原粮五百六十斤。这个数量,约比战前和解放前大部分农民每年每人所占有的粮食多一百至三百斤。土地改革前,农村各个阶层占有粮食和消费粮食的数量很悬殊。占农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农,他们自耕的土地和收取的地租两项所占有的粮食,将及全国粮食总产量的一半。若再加上地主、富农用高利贷和其他方法剥削的粮食,其数量比这还要大。另外,占农村人口约百分之三十的中农阶层,除少数富裕中农外,一部分刚刚够吃,一部分尚有亏欠。这些中农是很勤俭的,口粮加上饲料种籽,每人每年也只消费不过四百斤的粮。雇、贫农就更差了,华北、西北、中南许多乡的调查材料,都说明占农村人口约百分之六十的雇、贫农,每年都缺四至八个月的口粮,平均要缺半年的粮食;也就是说,每人每年只有一百多到二百来斤的粮食,不够的部分只好用糠菜当半年的粮食。据中南一些乡的调查,战前一般雇工的工资每年只有伪法币三、四十元(折一千来斤粮食),家里如有三口人,每人每年连吃带穿及其他费用只有三百多斤粮食。日寇侵入后,农民的生活比战前更降低了,不仅封建剥削更加残酷,苛捐杂税多达三、四十种。据江西宁都县刘坑乡统计:从抗日战争开始到解放的那一年,每年的地租占全乡农民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三点四三,苛捐杂税占全乡农民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八点三五,债息占总收入的百分之八点一二,三者合计占农民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九点九(该乡农民每年的总收入是二百八十万零九千八百七十八斤),解放前全乡共有二千九百六十三人,除去百分之六的地主、富农,平均每人每年只有二百二十一斤粮食。那时雇工的工资也比战前降低了,中南部分乡,一般都是五百五十斤。如果家里有三口人,每人平均只有一百多斤。
一九五四年农民占有的粮食,同土地改革以后生活普遍提高了的粮食消费水平相比,也还是高一些的。据各地调查:土地改革后几年中农民的粮食消费量都大大提高了。贫农提高得最多。农村中除少部分老、弱、孤、寡、劳力少孩子多,和遭遇到天灾人祸的农户外,大部分雇、贫农已上升为中农,吃糠吃菜的情形已很少看到或者没有了,许多吃不饱的已能吃饱了。下面是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四个省在土地改革以后每人每年粮食(原粮)消费量不断增长的情况:(单位:市斤)
以上许多事实说明:现在农民占有的粮食是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目前的需要的。
其次再看城市。去年供应城市的粮食约为五百三十八亿斤(合商品粮四百四十九亿斤)。我国城市、集镇和工矿区的人口共九千多万,每人平均五百九十多斤原粮。这个数量显然是高的,甚至超过目前条件下的实际需要的。下面是一九五三年七大城市平均每人全年粮食(原粮)消费数量:北京为四百五十三点九斤;天津为四百四十九斤;沈阳为六百五十九点四斤;上海为四百六十四点五斤;广州为四百三十五点五斤;西安为五百一十三斤;重庆为五百一十一点九斤。这些数字说明,除沈阳外,去年对每个城市人民的平均供应量,比六大城市每人的平均消耗量要高七十多斤至一百三十多斤。据北京、天津、上海三个大城市的统计:从去年九月到今年四月的八个月内,人口增加了百分之五,粮食销量却增加了百分之十二点六四,超过人口增加率一倍以上。南京市从去年七月到今年四月的十个月内,人口增加了百分之三点一二,而粮食销量平均每月增加了百分之十四点零六,约为人口增加比率的四点五倍。正由于城市供应太宽,才发生了严重浪费粮食的现象和粮食从城市向农村倒流的现象。六月份对各个城市的粮食统销工作只进行了初步的整顿,便剩余出了大量的粮食。据二百三十八个城市统计:六月份销量比五月份降低了百分之八,仅天津市六月比五月就少销了三百万斤。虽然粮食销量降低了这么多,但是一点也没有影响城市人民实际需要的粮食的供应。
从国家需要来看,我国粮食基本上也是够用的。国家不但充分保证了工业和国防对粮食的需要,并且能应付比较严重的灾荒。去年长江、淮河流域和其他一些地区遭到了百年未有的水灾,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调往河北、安徽、湖北、湖南水灾区的粮食就有一百九十二点九四亿斤。因此,在灾区不但没有发生饿死人的现象,并保证了正常的生产。大部分灾区今年得到了丰收。河北灾区的小麦比那一年都收得多。湖南重灾区的早稻每亩都收了五、六百斤。
此外,从各个地区的粮食产销情况看,也足以说明我国的粮食是够吃够用的。我国余粮的地区占大部分,缺粮的地区则占小部分。一般地说,东北、内蒙古、中南是有余粮的地区(其中内蒙古和东北每人平均一千多斤粮食);西南和西北区的粮食可以自足或略有盈余;华东区一九四九年、一九五○年和遭灾比较严重的一九五三年感到粮食不足,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四年都有盈余;只有河北、辽宁两省历年需要由外省调粮供应(河北省因种棉花多,辽宁省因工矿区多)。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我国的粮食是够吃够用的,那末,为什么还要在城市实行粮食定量供应和在农村实行“三定”的办法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以下的两个基本矛盾:(一)目前我国的农业经济大部分还是个体的小农经济,土地改革后几年来,由于农民的生活提高了,粮食储蓄量也提高了,他们不能随着产量的提高而同比例地增加商品粮。一九五二年是全国普遍丰收的一年,但是从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到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前,国家的粮食销售量大大高于收购量;以收购量为一百,销量达到了二百二十五点二三。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后,这种供不应求的状况很快转变了。但是在粮食购销工作中因为制度不严密仍有不合理的现象;这些现象,只有实行定量供应和“三定”才能消除。(二)还应该了解,我国的粮食虽然够吃够用,但是并不宽裕。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粮食需要量是不断增加的;而在全面合作化之前,我国的粮食增产却是有限度的,尤其是贯彻实行“三定”政策后,购粮数量已确定三年不变,如果在城市中还是那样月月突破销量计划,普遍浪费粮食;在农村不该购的余粮户和自给户也购去大量粮食,那就要严重地影响到国家和真正缺粮人民的粮食需要。所以,必须在城市和农村都严格贯彻执行粮食的合理分配政策,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附图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