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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车生产不再“大吨小标” 淘汰五千多种落后车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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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1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载货车生产不再“大吨小标”
淘汰五千多种落后车型
本报北京1月13日讯 记者费伟伟从国家经贸委获悉:经过半年时间的大力整顿,我国已从汽车生产环节杜绝了载货车“大吨小标”虚报瞒报实际载荷的违规现象。到去年12月31日,我国载货车产品《目录》已经废止,其中5000多种不符合市场需求的老旧车型或达不到标准的车型被淘汰。
  针对有些汽车生产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生产、改装或申报产品时,有意采用“大吨小标”,即标定装载质量低于设计承载能力,或非法加高货箱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等,为超载运输提供条件这一现象,去年6月,国家经贸委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对载货类汽车生产环节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限期整顿载货类汽车的通知》,明确《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布的载货类汽车产品型号限期作废,企业的载货类汽车产品必须符合整顿的有关限值规定,完成国家强检试验的全部项目,并通过重新申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审查,才能生产、销售、登记注册。
  这一工作得到有关企业的支持。一汽、东风等十几家重点企业基本按时完成了新产品申报工作,其中《目录》内一汽集团共有870种载货类汽车产品,经过整顿淘汰了532种落后产品;《目录》内东风公司内共有1028种载货类汽车产品,经过整顿淘汰了401种落后产品。
  据介绍,载货车产品《目录》废止以后,对企业已按《目录》生产、因市场需求量减少等原因今后不再生产的库存产品,将采取限期销售的方式。
编后
淘汰5000多种落后车型,在生产环节杜绝“大吨小标”违规现象,是汽车产品管理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件大事。
  通过此次治理整顿,建立起对载货车企业及产品全面、规范的管理制度,淘汰了一大批技术水平落后或达不到现行强制性检测标准的车型,既促进了载货车企业的技术进步,也为进一步清理整顿汽车市场打下了基础。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事关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是我国整个“十五”期间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应该继续大力推进。应该看到,从生产环节治理载货车“大吨小标”问题,只是解决了载货车超载问题的一个环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还涉及到车辆管理、道路管理和运营管理的整顿和改革,需要各方面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因此,切实把严重超载违规行为的治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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