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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国税局税收无“盲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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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4-30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垦利国税局税收无“盲区”
本报讯 山东省垦利县国税局依据新的《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征管的“盲区”进行清理整顿。该局成立了巡查小组,对那些临时经营业户严格管理,严厉打击“漏管户”、“钉子户”。在整顿中,他们边查边收,边宣传边处罚,既体现了税法的威慑力量,又增强了业户的纳税意识。截至目前,共处理偷抗税户和清理“钉子户”十二户,查补税款二十余万元,个体办证率达到百分之九十八。
(任广城 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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