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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点发展眼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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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2
第3版(大地·副刊)
专栏:金台随笔

多一点发展眼光
司徒伟智
  一名中年人在劳务市场上屡屡碰壁,既因为文化技能不够火候,更因为十年前曾是罪犯,刚刚减刑提前出狱。
  街道“综治办”干部为他四出奔走,一条荐介理由是:“对重新做人的弱者要给予特别照顾。”不同的声音随即出现:“他这个强盗,有力气撞门闯窃,也是弱者吗?”
  爱憎分明,疾恶如仇,总是好的。但这种朴素的感情,需要增添理性的内容。昨天是强盗,今天依然是强盗,怙恶不悛,那就叫重犯累犯,岂止不予扶助,还须从严从重打击。可是,人家悔改了呢?难道一天当强盗,就永世是强盗?万事万物,皆变皆动,顽固的是少数,求变的是多数。不说“周处除三害”这样古老的故事了,就说上海媒体前些年发表过七一运输公司这家先进单位的长篇通讯,那里面相当多的职工就是刑释解教的。
  没有理由拒绝一个改邪归正的人。搞“治保”也好,既要紧执防范之绳,又要深谙变化之道。用发展的眼光看人,看准了“昔日强盗”急欲自力、新生,喜何可支,自当全力相助。这一点也不叫“管闲事”。因为作为“社会医生”,社区法律工作者的根本职责正是保护社会机体的健康,从而让最大多数人过上有价值的生活。
  可是,有必要给予“特殊照顾”吗?“照顾”论常常让人皱眉头,因为它容易侵犯社会公平,除非对方真正是一个难以自持的弱者。问题正出在这里——也许他今天依然膀粗腰圆、膂力过人,但是都没有用。在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光凭“看看怕谁来着”的豪气已难以找到主顾。人的劳动力是综合着智力和体力的综合能力,随着科技的进步,使以体力因素占绝对优势的传统型劳动愈益变化,愈益显示出脑力化和智力化。大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恰恰都年龄大,技能低。于好勇斗勇,他也许仍是强者;凭本事吃饭,他注定是弱者。现在亟待采取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提高文化技能素质。但这需要一个过程,而吃饭却是一天也不能耽搁的。
  如此“不耽搁”,如此急急如律令,看来是成全这一个,其实也保护这一方。美国人德加·博登海默在《法理学》中说得深刻:“社会体系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它如何引导那些游离在正常的追求金钱、异性的社会渠道之外的过剩精力。”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疏于“引导”之职,听任正常渠道之外的“过剩精力”叠加起来,还不就形成彼地洪水泛滥?遗憾的是,一个时期以来,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又成为某些地方不安定的重要因素。观照一下近年侦破的湖南张君犯罪团伙持枪抢劫案、广西百色周寿南黑社会性质犯罪案,等等,从犯中人以“二进宫”乃至屡次“进宫”的居多。固然是咎由自取,却也不妨话分两头。我赞同《人民日报》记者报道这一社会现象时作出的分析:“欲遏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势头,必须在安置帮教上下功夫。切不可缺乏帮教热情,切不可说什么‘连国企职工都找不到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就更管不了’之类。”
  难道刑释解教人员的自新意愿就这么脆弱?是的,向往却又难以融入新生活是他们的两重性。经济文化上既已处于弱势地位,意识上又不免有因袭的重负,不管他怎样立下宏愿“做新人、迈新路”,开步之际充其量也是摇摇摆摆、蹒跚而行。社会各方给予特别的关照,包括机制、政策上一定的倾斜,收到的将是共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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