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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体制创新维护劳动者权益 泉州“小三级”工会促发展保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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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3
第1版(要闻)
专栏:

以体制创新维护劳动者权益
泉州“小三级”工会促发展保稳定
  本报泉州5月2日电 记者顾勇华、黄敬报道:福建省泉州市以《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工会组织网络——乡(镇)、村(居)和非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的“小三级”工会。这一新颖组织形式的建立,在劳动关系协调、职工民主管理、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有力地巩固了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泉州市总工会根据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并推动“小三级”工会建设,在短短几年间建起“小三级”工会1.69万个,发展会员73万人,全市157个乡镇(街道)、年产值2000万元或有10家以上企业的1203个村(居)全部成立工会,从组织体制上填补了工会组织的断档。
  “小三级”工会建立后,突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市统一制定下发国有企事业、非公有制企业、村(居)区域企业3种不同类型企业的集体合同文本,已建立集体合同制企业2.9万多家,占福建省的33%和全国的13%。“小三级”工会积极推进基层民主管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他们还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市特困职工建立档案并将其全部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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