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农业部宣布 停止受理十一种高毒剧毒农药登记申请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3
第2版(要闻)
专栏:权威发布

农业部宣布
停止受理十一种高毒剧毒农药登记申请
  本报北京5月2日讯 记者夏珺报道:农业部日前发布公告,宣布在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基础上,从4月30日起再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
  公告说,为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农业部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甲拌磷等11种高毒剧毒农药的登记申请,已受理的产品,其申请者在3个月内未补齐有关资料的,停止批准登记。对于通过缓释技术等生产的低毒化剂型或用于种衣剂、杀线虫剂的,经农业部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专题审查通过,可以受理登记申请。对于已经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混剂),农业部将协商有关部门,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分批分阶段限制使用。
  公告宣布,自即日起停止批准高毒剧毒农药的分装登记,对已经批准分装登记的产品,其农药临时登记证到期不再办理续展登记。从今年6月1日起,撤销氧化乐果在甘蓝、甲基异柳磷在果树、涕灭威在苹果树、克百威在柑桔树、甲拌磷在柑桔树、特丁硫磷在甘蔗等作物上的登记。
  农业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属农药检定机构尽快通知到辖区农药生产企业,并将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报送农业部有关部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