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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宁远县招考公务员: 限制职工不可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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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8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热线

湖南省宁远县招考公务员:
限制职工不可取
  2002年4月,湖南省宁远县举行面向社会公开录用公务员的考试。笔者原为某企业办公室负责人(职工身份),因企业进行改制,要另寻出路,于是前往报名,得到的答复却是“职工(身份)不能报考公务员”,“我们组织的录用公务员考试从来就不允许职工参加考试。”
  笔者认为这一做法使占全县人口大多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农民失去公平竞争机会,与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一、与我国现行法律和法规相悖。《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每一个公民都应有均等机会直接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在录用公务员时不得在年龄、性别、民族、身份等条件上制定双重标准。笔者曾就此事向湖南省人事厅公务员录用管理处电话咨询,他们指出,限制非干部身份的人员报考公务员,是欠妥当的。
  二、长期在一个小圈子选人,不利于建立一支廉洁高效、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公务员队伍,也不利于建立一种能进能出、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良好的选人、用人的人事制度。
  三、现阶段,我县大多数企业均在不同程度进行改制工作。改革涉及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步履艰难,势必会有更多职工寻求再就业,允许他们报考公务员不失为一条出路。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实行了近半个世纪的干部、职工、农民身份制度,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观念,已极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顺应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建设高效廉洁政府已成为当务之急。
湖南省宁远县城关镇 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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