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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吃回扣、拿好处”等行为 福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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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9
第2版(要闻)
专栏:

治理“吃回扣、拿好处”等行为
 福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制
  本报福州5月8日电 记者宣宇才报道:从5月1日起,福建省政府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全面推行《廉政责任书》制度,以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工程中“吃回扣、拿好处”等行为。
  《廉政责任书》中规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不准索要或接受对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不准在对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己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对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对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向对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对方项目工程有关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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