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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民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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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09
第9版(理论)
专栏:

尊重农民是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键
冯文海
  我国是农业大国,有百分之六十二点三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问题是农民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落实党在农村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其中的关键是在工作中要尊重农民。
  我们党历来是尊重农民、相信农民和依靠农民的。近些年,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要尊重农民,尊重他们的意愿,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各级干部通过开展“三讲”教育和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与农民打成一片,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农民的信任和拥戴。但是,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如有的地方在调整农业结构时,少数干部仍习惯沿用过去行政命令的做法,不尊重农民的意愿;有的不顾中央和有关部门的三令五申,巧立名目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等等。造成这些问题的最重要原因,是少数干部在感情上疏远农民,在思想上轻视农民,在工作上脱离农民。
  是不是尊重农民,是工作作风问题,也是对农民的感情问题。对农民没有感情,就不可能从思想上、行动上尊重农民。因此,各级干部要在思想上端正对农民的认识,在感情上拉近与农民的距离,时刻不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我们的依靠力量。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尊重农民,在各项决策出台之前,首先考虑广大农民群众是不是能得到实惠,是不是能受益;才能把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干实事、求实效,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尊重农民的意愿。邓小平曾经说过,我们做工作要“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在制定、出台有关“三农”问题的措施、政策时,应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看农民群众愿意不愿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多数农民不愿意的事,要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搞长官意志。对农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条件允许的,应最大限度地予以满足;对条件不允许、一时难以办到的,应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征得农民的理解。
  尊重农民的合法权利。一是土地承包权。农民承包的土地不仅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重要的生活保障。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二是民主权利。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村务、政务公开,确保农民群众享有的各项权利真正得到落实。三是合法权益。对制造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骗农、坑农的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农民发展经济营造良好的环境。
  尊重农民的创造。千百年来,我国农民用勤劳、智慧的双手,创造了无数人间奇迹。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农民中蕴藏的创造力更是得到了极大发挥。对农民的积极创造,成功的要给予肯定,及时总结其经验,并加以积极宣传和推广;对暂时还不成熟、不完善的,要加强引导,切不可袖手旁观,更不能冷嘲热讽,以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我们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始终和亿万农民群众保持着血肉联系,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戴。而亿万农民从翻身解放和发展致富的亲身体验中,懂得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的真理,衷心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要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真心实意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就会得到农民的信任与支持,农业和农村工作就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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