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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溪口乡盲目垦山的严重教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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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07
第2版()
专栏:

开化县溪口乡盲目垦山的严重教训
姚维林
浙江省开化县溪口乡是一个林木很多的山区。一九五四年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农户依靠国家供应粮食;但是这个乡每年能供给国家数千立方公尺的木材,数万斤的茶油、茶叶和大量的桐油等林业产品和特产品,支援国家工业建设。
溪口乡今年用很大的力量扩大了耕地面积,新扩种玉米有一千二百七十五市亩,使全乡一九五五到一九五六年度的粮食计划供应量比去年减少十七万多斤。但是,这个乡粮食作物播种面的扩大和产量的提高却是付出了重大的代价。根据全乡八个村不很完全的调查,今春为增加合作社的粮食收入,竟盲目毁掉八百一十多亩林山,计二十五万多株树木,其中百分之七十以上是不应该砍伐的壮年林;同时还有成长五年到八年的一百二十八亩幼苗林也被砍掉了。如果这些林木成材,至少可产八千三百多立方公尺木材,以每立方公尺平均价格三十元计算,全乡遭受的损失就有二十五万多元。今春全乡插杉十六万七千株,依照这个造林速度,要连造两年林,再经过二十五年才能完全弥补上面这个损失。溪口乡现有三千二百四十二人,毁掉树林的损失,等于每人平均损失八十元左右。今年新垦一千二百七十五亩山,每亩只能产玉米一百二十斤,共只增加粮食十五万三千斤。这样连续收益三年(新开一块山一般只能种三年玉米),粮食总产值也只有二万五千多元。这就是说,种粮收益一元,毁林就要损失十元。
溪口乡大规模烧垦毁林所造成的危害,不仅在于毁掉了二十五万多株林木,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山区的生产建设。往年农民的耕作技术是很讲究的,今年由于加倍扩大种山面积,发生了劳力不足的困难,致使田间耕作施肥大受影响,全乡有一半以上的水田只耘一次草和施一次肥料。五村有三百多亩田,往年都要割青草铺田(割青草是山区稻田增产的主要措施),可是今年由于忙于开山伐木,就有二百六七十亩田没有实行割青草铺田。如以一亩少收四十斤稻谷计算,就等于损失稻谷一万多斤。由于人力不足和盲目扩大垦山面积,不但剩下烧好的四百一十五亩山无力开垦出来,而且对已开的山地也推迟了播种和锄草的时间。詹村林农生产合作社在清明后毁掉一块有七、八千株松木的林地,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后不得不送给花桥乡五村去垦种玉米。
盲目毁林垦山的结果,对于水土保持和农田保护发生了不良的影响。六月十八日下了一夜和半天的暴雨,就形成了四十年来所未有的特大洪水,一村被洪水漫过堤岸淹没三十多亩稻田。这次洪水暴涨,据老农反映,主要是由于开垦陡山(大都是四、五十度以上的山坡)和山土冲刷而引起的。过去溪口乡的造林护林工作较好,水田抗旱一般可维持三四十天,可是今年就变样了。只要下短短的一阵雨,河水就会变黄,如果连晴十天以上,山沟就会干涸缺水,许多稻田就会受旱灾威胁。今年有几个村在六村的一个名叫陈坑的地方开山二百五十多亩,使得一条十里长的山沟已经无法满足原来一百二十五亩田的灌溉需要了。从前是“十里沱头,沟水长流,旱灾无忧”;现在一下小雨,洪水就会泛滥,天一晴沟水又很快干涸。幸亏今年风调雨顺,全乡水稻方得灌溉。可是到了秋天,情况已开始恶化了。一、二两村林木破坏最多,旱情也发展最快。去年田间晚熟作物能够抗旱四十六天,而今年只晴上半个月就得日夜灌水了(比去年提早半个月)。当地历史上曾经有这样的农谚:“开山失田,挖山填海;山上开一线,平地冲一片!”“开尽山头地,饿死凡间人!”不幸,现在人们竟忘记这个历史教训了!
毁林种粮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林主看到自己的山林被毁,又未给予合理报酬,很不满意。合作社花费了大批劳力砍伐杉木,但是许多木材由于不合规格等原因没有推销出去。有的贫农说:“老早乡里叫我们多开山;可是砍倒杉木卖不掉,信用社贷款没法还,真是扁担无钉两头脱!”另一个村的老社员徐善奎说:“砍掉树木种玉米,真是拾起石头丢掉金条;我看这样下去,山里会越搞越苦的。”造林积极分子们看到今年砍的比造的多,也感觉非常痛心。
溪口乡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严重的破坏林木的现象呢?主要原因是在山区生产的领导方面犯了主观主义的错误。
去年秋末冬初,溪口乡合作化运动出现了高潮,全乡农林业生产合作社由二个增加到十七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由于组织起来集体生产,劳动力有剩余,合作社都纷纷申请开荒山种粮。这样就在去年十二月制定了一九五五年开山的指标,提出了“靠山吃山,吃山开山”的片面的口号。指导溪口乡林业工作的开化县林业科,只注意到布置开山造林,忽视具体交代护林和合理开垦的方针政策;在这个乡工作的工作组曹德魁(组长)、尤继本等人被群众性的办社和增产热潮冲昏了头脑,单纯从群众目前利益出发来考虑合作社的生产问题,在县林业科负责人的参与下,作出了“砍掉稀林山改种玉米”的错误决定。他们并且认为这一措施有“四大好处”:眼前杉木出售有钱,头三年种山有粮,后三年可收桐子,以后还可扦杉木!
在这种错误的指导思想支配下,在掌握烧山开垦制度上就发生了混乱现象。虽然烧垦每块山地都经过“合作社申请、村干部证明、乡人民委员会同意、区公所批准”的四道手续,实际上,乡干部在审查开山申请书的时候,并不认真查问是荒山还是林山、可垦或不可垦等情况,而是来者不拒,见条就盖印照转。在每次乡干部会议上,也只注意查问开山进度,却不检查烧垦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组和乡干部迷信百分比,哪个村烧垦进度快,就受到表扬,反之就会受到批评。这样一来,就在基层干部中造成了“开山越多越好”的错觉,他们亲眼看到毁林开山的现象,也就“一眼睁来一眼闭”了。
从三月十六日起,开化县林业科副科长詹文宪负责这个乡的工作。他不但不制止毁林烧垦的错误行为,反而提出了垦山追加计划;并且不顾当地的具体条件,在乡的会议上盲目地提出“坚决争取粮食自给”的口号。全乡又开展了修订增产计划和开山种粮的运动。于是新的毁林的现象又发生了。开化县开发山区经济委员会和林业科得悉溪口乡开山种粮的情况后,认为溪口乡的山区生产找到了正确途径,还在四月五日通报表扬了这个乡,这就更加鼓励了溪口乡破坏林木的行为。当时,开化县委对于这一错误也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
溪口乡所以会发生毁林的行为,也同执行山林入社政策不当有关。去冬今春在处理山林入社的时候,曾违反自愿互利政策,采取“小杉木无代价,中材归还成本,大材压低报酬”的错误作法,普遍引起了林农的不满。林主认为“入社由社,与我无关”。
溪口乡破坏林木的事件说明,开化县不少农村工作人员对于党和国家所规定的山区生产建设的方针,还没有正确的理解,他们不照顾山区的特点和具体条件,片面地强调粮食增产,而忽视了林业生产和水土保持工作;他们只看到群众的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这个事件还说明了在合作社大发展的情况下,必须对山区生产作全面的规划,只有这样才能使合作社找到挖掘增产潜力的正确途径。为了接受教训,开化县委已决定用这一事例向全县干部进行教育,以防止类似的错误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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