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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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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4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社会保障政策介绍⑧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自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以来,多数地区一直采取养老金差额缴拨的办法。由于一些企业效益不好,应由企业发放的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支付,使离退休人员生活面临困难,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同时,近几年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能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即两个确保)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两个确保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方面,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包括:(1)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收缴率;(2)稽核审查企业缴费基数,清理追缴企业欠费;(3)加强基金管理,堵塞工作漏洞,清查、回收被挤占挪用的基金;(4)改养老保险基金差额缴拨为全额征缴,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5)各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补助。与此同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对地方的基金支付缺口给予了补贴。1998年补贴数十亿元,1999年近200亿元,2000年超过300亿元。通过上述措施,从1998年6月以来,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基本上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的目标,还补发历史上拖欠的养老金200多亿元,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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