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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也要“言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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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5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严打”也要“言打”
  刘志坚
  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中,某地公安机关专门拨出经费,添置宣传器材,并抽调人员成立“严打”宣传小组,要求宣传干部随警作战,在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将“严打”成果宣传出去。对于此举,有的人不以为然,认为毫无必要;有的人认为纯属摆花架子,图虚名;还有的人说这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却认为,“严打”也要“言打”,“言打”也是“严打”的一部分,“言打”一样出战斗力。这是正确的。
  加强对“严打”斗争的宣传工作,一方面可以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严打”斗争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进程,便于群众加强对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整治工作的监督,有助于群众对隐藏在身边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和发觉的犯罪嫌疑人、黑恶势力进行检举、揭发,以便“严打”整治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另一方面,也可起到震慑犯罪、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的效果。通过“严打”宣传,使违法犯罪分子停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主动向政法机关投案自首,交代罪行,争取宽大处理。每次“严打”之前,政法机关都要发布通告,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敦促违法犯罪分子、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其目的就在于此。
  此外,“言打”还有助于鼓舞士气,在参战民警中形成一股比、学、赶、帮、超,人人为“严打”出谋划策、尽职尽责的良好局面。对群众关注且性质恶劣的刑事犯罪案件、黑恶势力、流氓团伙,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一时难以攻破、结案的,适时将案情公之于众,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提供线索,为最终打击、惩治犯罪创造条件。事实证明,哪里的“言打”搞得有声有色,哪里的“严打”就能取得更佳效果。
  “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严打”整治,“打”是手段,“严”是关键,“言”也必不可缺。只有“严”、“言”、“打”相结合,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把“严打”斗争当成一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人民战争,“严打”才能取得实效,人民群众的担心才会变成放心,才能真正做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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