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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5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焦点

法院执行 遭遇地方保护主义
  本报记者 吴兢
  地方保护主义,近年来成为阻挠法院执行工作的最主要问题。在各地,法院执行工作屡屡遭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局部地区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甚至有加剧的趋势。
  据权威部门调查,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的干扰可谓形式多样:
  一些地方不顾中央明令禁止,专门制定政策对本地企业进行“挂牌保护”。在湖北某市,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正式文件,对当地10余家企业进行“挂牌”保护。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准在未通过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查封、扣押企业的财产,冻结企业账号,或者传讯、控制、拘留企业法人代表……法院的执行工作,自然被束缚在“任何单位”的范围中难以依法进行。
  一些地方则采用了“软办法”,以法院执行将导致群众上访闹事、企业面临倒闭为由,阻碍执行。这种情况,在各地最为常见。名义上是为了“维护稳定”,其结果还是行地方保护之实。
  一些地方的政法机关,也不同程度地干涉着法院的执行。在海南省,个别司法机关经常向执行法院发出建议书,建议法院对其生效判决中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此外,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插手执行案件、阻挠外省法院判决执行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影响较坏。
  一些地方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在桐乡凤鸣化纤厂执行时,该厂职工200余人堵住执行人员去路,抢走被扣押的现金、汇票、存折150万余元;而在山东济南,来自北京第二中院的执行人员遭到济南化纤集团总公司数十名职工围攻。执行人员4次拨通当地“110”电话求救,“110”均称附近所有警察都出勤处理其他现场了,始终未派一名警察到现场救助,致使执行人员不得不撤离现场,中断执行。据统计,除上海市外,暴力抗法事件在另外30个省、市、自治区均有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地方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与当地领导的法制观念薄弱有很大关系。法院执行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我们迫切希望能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编者的话
  执行难,执行难,执行难在哪里?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干扰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本期推出的两篇关于法院执行难的稿件,足以让人看到地方保护主义对法制权威的肆意挑战。
  如今我们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世贸组织的规则下,统一性原则、透明度原则、非歧视原则都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如果还一味地坚持地方保护主义,那将是没有前途、没有市场的。它不但有损地方形象,也同样会影响当地的投资环境,最终破坏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大业。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法院执行,其实是在拿自己依法办事的名声、拿自己优良的投资环境作代价。
  那些还在恣意地搞地方保护主义的人们,尤其应该头脑清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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