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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护法者——记全国人大代表马荣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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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人防护法者
  ——记全国人大代表马荣华
  张嗣礼 胡细池
  全国人大代表马荣华,长期担任地市一级的领导干部职务,他不论在什么地方工作,在致力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对人民防空事业情有独钟,甘当人防法制的护法者,不断解决人防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被湖北人防系统的领导、干部职工亲切称为“马人防”。
  去年初,马荣华调任湖北鄂州市委书记,兼鄂州军分区第一政委,他把工作的第一站又选在了人防。新年伊始,他轻装简从,亲临人防部门看望慰问干部职工,了解过去几年人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仔细询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一一记在本子上。
  修建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鄂东最大的坑道式人防工事西山七0一工程,过去一直由市西山风景处以“洞天乐园”名称对外经营。马荣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鄂州市人防办依据人防法的规定,依法收回该工程所有权,并力促立项在此基础上兴建人防战时指挥所,在全省产生了很好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于一九九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八届全国人大通过,并于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但一些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各自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挖人防的“墙脚”:该出钱的争取少出或不出,该出人的不出或少出,该配合执法的不配合或讲条件。针对上述情况,马荣华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人防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人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马荣华严肃强调,人防法是我国现行规范人防工作的重要法律,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同志要带头克服和平年代人防可有可无的错误观念,认真落实江总书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头都要兼顾,不能只顾一头”的指示,使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筑牢人民防空的根基。
  在人防执法上,身为市委书记的马荣华,带头遵守法律,做到不打反面招呼,不批减免条子,使全市人防工程应建皆建,人防规费应收尽收。马荣华还十分关心鄂州西山七○一人防工程,三面像地下人防工程的平战结合利用问题,希望人防部门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目前,西山七○一人防工程以崭新面貌融入当地旅游圈,三面像地下人防工程成为当地商圈有名的“吴都金苑”。
  在二○○一年底湖北省人防系统综合考核中,鄂州市人防工作赢得了第一,这其中也浸透着马荣华这位人防护法者的许多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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