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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作风选出好干部——郑州市上街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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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16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

用好作风选出好干部
——郑州市上街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记
雷志 巨宝志
  近年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切实转变作风,细化和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增加选人用人各环节的透明度,从而使一大批政治强、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2001年以来,全区选拔出125名科级以上干部,没有一人是靠“递条子”说情被重用的、没有出现一起上访告状事件,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立体推荐,提高民意的真实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上街区区委明确提出:提拔干部首先要过群众关,群众信不过的干部坚决不用。为此,区委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保证群众在推荐干部上的知情权、推荐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区财政局副局长雷爱玲精通业务,工作踏踏实实,区委根据群众推荐意见,大胆提拔该同志担任局长。不少群众高兴地说:“照这样搞下去,老实肯干的人肯定不会吃亏。”
  推荐干部,区委班子成员的作用至关重要。上街区区委作出决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区四大班子成员绝不允许“打招呼”,班子成员推荐干部要实行“署名推荐责任追究制”。具体做法是:在选拔区下属部门主要干部时,召开四大班子成员会议,班子成员在统一发放的《领导干部推荐表》上写明被推荐人的主要情况、推荐理由,并签名。推荐表将由组织部门入档,若推荐失实,将追究推荐者的责任。
  外延考察,增强识人的深刻性
选贤任能的前提是“考官”必须贤能。每次考察干部之前,上街区区委都要对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考察纪律,制订考察方法,统一评价标准。考察期间,工作人员集中食宿,集中办公,封闭式作业。在撰写考察材料时,必须经集体研究,充分酝酿,共同“画像”。
  上街区区委还对干部考察中的细节问题作出严格规定。如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组到达被考察干部单位后,即向群众公布带队干部电话,方便群众提供情况。为防止“两面脸”干部蒙混过关,上街区委将干部考察的范围从单位拓展到社会、延伸到家庭,对考察对象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进行全面调查。2001年以来,先后有3名拟提拔的干部,因“八小时之外”的考察不合格被否决。
  透明取舍,提高用人的准确性
在不断完善推荐、考察工作的同时,上街区委从三方面加大选人阶段的透明度。
  民主拟定调整预案。推荐、测评、考察工作结束后,区委召开常委会议,由组织部提交被考察干部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权衡,拟定调整预案。广泛征询党内外意见。区委召开区长办公会、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区委委员会和各民主党派座谈会等五个会议,通报情况,说明意向。在综合分析各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第二次常委会,进行完善和调整。任前公示——拟任人选确定后,区委通过区电台、电视台和张贴公告等途径予以公布。区委依据公示结果,召开第三次常委会,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最终形成调整方案。
  严格、规范的程序,民主的选人用人方法保证了选出的干部群众服气、领导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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