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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判秩序 弘扬司法文明 洛阳市吉利区法院提高办案质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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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0
第4版(要闻)
专栏:加强诚信建设 创建文明行业

规范审判秩序 弘扬司法文明
 洛阳市吉利区法院提高办案质量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日主题,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总揽工作全局,抓教育,抓改革,抓服务,使干警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日趋规范,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服务了当地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年来,该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主题,积极采取措施,大胆进行改革,使审判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一是推行审判流程改革。该院的审判流程,由立案处统一立案,统一分案,审判人员不能选择案件,案件在开庭三日前才移交给承办人员,减少了开庭前审判人员和当事人接触的机会,减少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当事人反映说,以前是案件进了门,双方都托人,现在是案件进了门,想托关系找不到人。二是建立排期开庭制度。每周把要审理的案件排定日期予以公告,承办人员必须按排期预定的时间准时开庭,既落实了公开审判制度,又避免了法官无故推迟开庭,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的发生。三是成立了速裁审判庭。对所立的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把那些事实清楚、涉案标的较小的债务案件以及当事人争议不大、预约到法院解决纠纷的简易案件直接转入速裁审判庭,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裁判、当日送达法律文书。四是实行中止执行听证制和债权凭证制。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他们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针对过去个别执行人员滥用中止执行权等问题,规定凡是需要中止执行的案件,除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以外,必须经院听证委员会听证后决定,防止个别执行人员随意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给申请人发债权凭证,申请人无论何时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均可依据债权凭证请求法院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强化审判监督。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他们设立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实行案件逐月审查制,对每月审结的案件,由专门的机构进行逐案审查,有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确保审结归档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近年来,该院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起因处理不当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等现象的发生。
  这家法院通过抓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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