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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下岗职工之所急 送困难群众之所需 民政部大力推进“低保”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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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1
第2版(要闻)
专栏:

急下岗职工之所急 送困难群众之所需
 民政部大力推进“低保”工作
  本报讯 记者陈晓钟报道:为进一步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今年3月到4月,民政部组织10个督察组,深入10个省、自治区的厂矿企业、街道居委会,走访了数千户城市困难群众家庭,详细调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地方有关部门一起研究推进“低保”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到“低保”的范围,使他们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到2001年底,全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数达1170万多人,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一些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未被纳入“低保”。民政部的10个督察组分别由部长和司局长带队,到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安徽和广西等10个省、自治区,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细致地调查研究,使“低保”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通过深入宣讲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低保”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了一些地方干部对做好“低保”工作的认识,取消了“虚拟收入”等不规范做法,使一批虽有劳动能力、但无收入的部分人员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一些原来只注重本地企业职工“低保”工作的地区,也严格按照中央属地化管理的精神,把在本地的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的下岗困难职工纳入了“低保”范围。
  ——核实困难群众的收入,摸清了应保人数、已保人数和应保未保人数的底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
  ——和一些省、市、县政府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一起学习,一起研究,解决“低保”资金缺口问题。许多省、市都加大了“低保”的财政预算,有的省、自治区还通过一定形式,规定了“低保”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
  ——针对“低保”任务重、开展工作力量弱的问题,和有关省、市政府一起研究,充实各级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低保”工作管理人员,加快了“低保”工作的进度,提高了“低保”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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