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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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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2
第1版(要闻)
专栏:

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
本报评论员
  今天是国务院《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一周年。一年前,为了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达到妇女儿童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的要求,国务院在20世纪90年代妇女、儿童纲要目标基本实现之后,又及时颁布了这两个新纲要。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妇女儿童在我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寄托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的殷切期望。
  新的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分别提出了新世纪前十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其中包括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提高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为重点,把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环境等问题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继续把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作为发展重点地区;把90年代实施两个纲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重要指标,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两个纲要是指导、规范和推动我国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年来,各地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新纲要,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到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党政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开局良好。各地广泛开展了实施新纲要的宣传动员工作,全部完成了对省级有关干部的培训工作,具体分解了新纲要的目标和责任,编制出台了新纲要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普遍加大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颁布了省级妇女儿童纲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制定了实施方案。所有这些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纲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妇女半边天,儿童是未来。贯彻落实新纲要刚满一年,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在新的形势下,各地要继续按照去年10月召开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大新纲要的实施力度。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新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营造重视妇女、关心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继续做好新纲要的实施规划和方案的制定工作,尽快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新规划;要继续做好新纲要的监测评估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本地监测评估机制;要继续做好新纲要重点、难点指标的达标工作,进一步解决妇女儿童的实际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妇女儿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把新纲要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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