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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组织的工作要以合作化为中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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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09
第1版()
专栏:社论

农村党组织的工作要以合作化为中心
在全国农村中,声势浩大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已经到来。搞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中心环节是党的领导要赶上去。党的领导机关要有一种主动的、积极的、全力以赴的精神,把整个运动的领导紧紧地掌握到自己的手里。这就要求农村党组织的工作明确地以合作化为中心。
在过去的几年中间,有的地方的党组织是重视对农业合作化的领导的。它们已经逐步地把自己的领导重心转移到以发展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生产上来,真正做到了“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因此,这些地方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是迅速的,健康的。但是这样的地方还不算多。相当多的地方的党组织,只是口头上承认应当把领导中心转到农业合作化方面来,但是在实际上作的努力却很少,有的甚至只是空喊“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当然,在毛泽东同志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传达以后,尤其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公布以后,这种情况已有改变。
从省委到乡村的支部委员会,除了工业城市、企业、机关、学校和部队的党组织以外,都应当把合作化运动的领导紧紧地掌握在自己手里,都应当把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当做自己的主要任务,把农业合作化工作当做党委工作的中心。在工业比重很大或者基本建设任务很大的省份,省委在不放松对工业的领导、把工业当做重点的情况下,也要集中足够的力量把合作化运动领导好。过去过多地抽调了农村干部到城市工业部门,以致农村领导力量减弱的地区,现在就要充实农村领导力量,例如抽调省一级干部下乡做合作化工作等。同时省委还要加强对合作化运动的经常的检查工作,指导运动前进。
直接办社的当然是农村支部。依靠支部办社,这是过去不少县委和区委所不放心的。他们有一种奇怪的想法,就是他们自己不会办社,因而支部也一定不会办社。实际上并不是如此。支部有信心办社,也能够办社。事实正是如此,河南信阳专区去冬今春全区办了三千七百一十一个合作社,其中由上级干部办的一千五百七十七个,乡支部办的一千五百七十三个,在老社协助下群众自办的五百六十一个,支部和群众自办的社绝大多数都好。但是不少县、区委就看不到这一点,因而不敢依靠支部办社,不敢让支部办社。这种想法必须改变。
当然,这并不是说,目前农村党支部的工作中已经没有什么问题。全国还有少数支部的组织不纯,部分党员受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影响比较严重;同时由于受了思想认识水平的限制,部分支部在掌握政策上也并不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一切只是说明县、区委应该加强对支部的具体领导。党中央特别指出了每年要结合建社、整社进行整党工作;整党的目的,就是要求每个支部真正能够发挥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核心作用。
不少地区,党委已经把领导重心转到农业合作化方面来,合作化中的重大问题都经过党委的集体研究和决定,充分发挥了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但是也还有不少地区,地委、县委和区委在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工作中,还没有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党的集体领导的原则,合作化中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县委会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只有这样,把全体党委委员的注意力集中到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来,才能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正常发展。山西长治地委及其领导下的各县县委就做得比较好,几年来全区自始至终实行了“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方针,地委和县委的每一委员都经常地直接地联系合作社,亲自深入下去创造典型,推动一般;同时地委、县委还经常注意对合作化情况的研究和讨论,每年都要进行一两次关于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和群众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并且经常通过各种会议来总结交流经验。正是由于长治地委及其领导下的各县县委,几年来是一贯地这样作的,所以长治地区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是迅速的,正常的,据一九五五年八月的统计,全区入社的农户已达到总农户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二,百分之九十八的合作社都可以增产。
在农村中应该形成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形势,其他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党委所属的各个部门,即组织、宣传等部门,也应当把农业合作化当做自己本身的工作,主动积极地从自己方面配合这一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农村的整党建党同整社建社结合起来,改变目前农村党员分布不平衡、部分农村支部的组织不纯和思想不纯的状况。宣传部门要广泛地深入地并且是经常地宣传党的农业合作化方针政策,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实际行动。
为了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得更多更好,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以上的党委必须加强对各经济部门和其他工作部门的领导,发挥各经济部门和文教、政法等工作部门在农业合作化中的作用。把全党各方面的力量都动员起来,全力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
地方各级党组织的书记、特别是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和区委书记必须亲自动手,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地方做出了成绩,河北遵化县委就做得很好。但是,有许多地方党委书记借口自己是管全盘领导工作的,因而放松甚至放弃了对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具体领导。事实上,除少数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的边疆地区以外,农业合作化工作就是农村的全盘工作中的最主要的工作和最基本的工作,农村地方党委书记不管这个工作,管哪个工作?在农村里难道还有比农业合作化工作更重要的工作吗?难道还有可以离开合作化运动单独进行得更好的工作?经验证明:凡是那个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搞得好,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就提高得快,那个地区的其他工作也就进行得好。反之,有少数地方因为农业合作化运动迟迟不能开展,农村的资本主义势力还占居着优势,这些地方的其他工作也进行得很不好。举一个例子:浙江新登和天台两个县都是半山区,经济作物的比重都不大,自然条件差不多。但因新登县的合作化运动发展得较早、较快,截至今年七月底,入社的农民已达到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三点四三,因而这个县的农业增产、粮食统购统销、征集兵员等工作,都走在前面,成为全省先进的县份之一。而天台县则因合作化运动发展较差,入社农民只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点三,因而这个县不但连年减产,而且其他工作也常常落在后头。党委书记,党的领导者,应当从这种富有教育意义的事例中吸取经验教训,要锻炼自己能够善于抓住中心环节,善于从中心环节入手去推动全盘工作。
当然,强调党委书记亲自动手,并不是说,事无大小都要书记亲自去做,而是说书记应当经常注意掌握和研究自己地区合作化运动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此,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汇报制度,特别是要提倡简便灵活的、能够及时反映情况的工作简报制度;必须根据工作的需要,随时召开各种人参加的各种性质的会议,汇报情况,总结布置工作,交流经验,或者是专门研究解决一个重大的问题。特别是党委机关的领导人员应当深入村、社,亲自指导和帮助基层干部切实搞好一个社,把有关建社和整社的各种问题摸深摸透,真正使自己由外行变内行,并且创造出一套典型的经验来指导一般。只有这样使自己的领导接近实际和接近群众,党委机关及其领导人才能经常了解到合作化运动进行的情况,使自己的领导走在群众运动的前面,给予运动以有力的指导。
总之,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来的新形势下,我们党在农村的组织为要使自己的领导走在群众运动的前面,而不致落在运动的后面,就必须按照党的七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和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切实地把领导重心转向农业合作化,把整个运动的领导紧紧地掌握在党委会的手里,把本地区的力量动员起来,共同为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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