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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揽”而不“包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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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3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总揽”而不“包揽”
王洪
  在新的世纪,我们党如何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再次提出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原则。总结以往的经验,贯彻好这个原则,从工作方法上讲,就是必须做到“总揽”而不“包揽”。
  “总揽全局”,是指各级党委要立足于全党工作的大局,集中精力抓住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好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加强对全局工作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党的领导干部至今仍然存在着包揽一切的思维定势,在实际工作中也出现了把总揽变成包揽的现象,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的事情。这种大包大揽的领导方式,一方面容易使自己陷入具体事务之中,没有精力抓大事、抓方向、抓党的建设,影响了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包揽过多的状况之所以难以改变,源于一些同志在思想深处存在着误区,即认为不抓具体事务就会大权旁落,削弱和取消党的领导。其实,在现代社会,执政党、政府、立法和司法机关之间应该是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的关系,不能相互取代。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人民的选择。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执政意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都是至关重要、毋庸置疑的。
  但问题是如何加强、强化和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毛泽东同志说:“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使党委摆脱日常事务,集中精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监督工作。这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更好地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正是我们党总结五十多年执政的经验和教训,给予党的领导的科学定位,是对党的执政规律的科学总结。只有做到“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代替,党委才能真正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核心”与“各方”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没有“各方”也就无所谓“核心”。“包揽”的结果非但不能加强党的领导,反而会降低和削弱党的领导。
  “总揽”而不“包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的最高原则。但“一把手”是“班长”,在实际工作中负有重大责任,这就要求其必须具备深邃的眼光、宽广的胸怀、优良的品质和高超的领导艺术,善于从全局思考和处理问题。如果“一把手”头脑不清醒,思路不清晰,分不出轻重缓急,理不清大事小事,要做到“总揽”而不“包揽”是不可能的。因此,“总揽”与“包揽”不仅仅是个工作方法问题,也有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问题。
  实现“总揽”而不“包揽”,要求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只有走法制化、制度化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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