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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必须贯彻执行男女农民一齐发动的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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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09
第3版()
专栏:

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必须贯彻执行男女农民一齐发动的方针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章蕴
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所规定的农业合作化的正确路线指导之下,三年来,全国农村已经出现了六十五万个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向男女农民证明了一条真理:只有合作化才能增加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家庭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因此,不仅男农民欢欣鼓舞,社会主义积极性不断高涨,女农民也同样欢欣鼓舞,热爱社会主义。六十五万个合作社又向妇女提出了另一条真理,那就是农村劳动妇女只有参加农业合作社,参加集体劳动,才能导致真正的男女平等和妇女的彻底解放。事实已经证明,凡是合作社发展的地方,由于按劳记分,多劳多得,刺激了妇女的劳动热情,参加合作社集体劳动的妇女就越来越多;同时,集体劳动使妇女学会和提高了本领,挣得了工分,从而显示了妇女独立的经济地位,获得了家庭和社会的尊重,因此大大提高了妇女走合作化道路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全国广大农村到处出现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这是完全合乎运动发展规律的。
但是现在还有许多人对妇女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估计不足,他们认为“男的有高潮,女的没有高潮”。甚至认为妇女是社会主义的“拦路人”。实际上一般新、老下中农妇女和贫农妇女是迫切要求办社的。例如山东孔推乡贫农妇女马大娘要求入社,正遇着专区妇联主任接受了地委的任务下乡,收缩合作社,她劝马大娘不要入社,说领导太弱,领导不起来,马大娘很生气,质问她为什么不要贫农,并说:“你们领导不起来,让我们自己办好啦!”这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有些同志缺乏对新事物新情况的敏感,缺乏正确的阶级分析,他们不知道妇女同样是处在新时代,同样作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农村妇女也是农民,她们中间也同样存在着富裕中农、新、老下中农和贫农的区别,新、老下中农和贫农妇女,也是和同她们所属阶层的农民利害一致,思想一致的,怎么可能会“男的有高潮、女的没有高潮”呢?这就说明有些人不是用阶级观点来看妇女,不是从历史演变和社会发展上来看妇女,没有区别地来看妇女,因此,“妇女落后”这个笼统的概念在他们的脑子里就永远不变。列宁说:“这个由苏维埃政权所开始的工作,只有在全俄国,不是数百个妇女,而是千百万妇女参加这一工作的时候,才能够向前推进的。那个时候,我们相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便牢不可破了。”斯大林说:
“她们(指妇女)只有在集体农庄里面才有可能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他们的话都是实践的理论,理论的实践。我们的党在领导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必须发扬男女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积极领导男女农民一齐前进。不可否认,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妇女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是得到了党的支持和发扬的;但是,这种积极性所遇到的来自各方面的压抑,比男农民遇到的更多更大,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还蒙蔽着许多人的眼睛,使人看不见妇女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看不见妇女在发展和巩固合作社中间的作用,看不见妇女的巨大的潜在劳动力,因而不去有意识地发扬妇女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积极地领导妇女和男农民一起前进。例如有些领导农村工作的同志对劳动力多的地区,不从领导上全面规划,合理地安排劳动力,把剩余的劳动力用于发展生产;而是强调劳动力过多,不能发动妇女,简单地用排斥妇女的办法来解决问题。有的还扣上大帽子说:“妇女狭隘,总是想挣工分。”又例如有些劳动力缺乏,妇女积极参加劳动的地方,甚至有妇女累病、累得小产等现象发生,而往往得不到领导上的合理照顾。再例如在生产中同工同酬的问题,固然有许多地方对此是注意解决的,但是也仍然有许多地方对此非常忽视。以上种种,都是对妇女参加生产和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有损害的。
我们妇联在农村妇女工作的领导上,对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新高潮的到来是缺乏敏感的。因而对合作化群众运动高潮的来临,缺乏应有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有的同志惟恐妇联在运动高潮中使不上力,不免有些惊慌失措;有的愁着妇女骨干太少,无法配备新社所需的干部,建立不起新社中的妇女工作;有的感到还没有学会办社本领,发愁没法领导妇女群众,因而产生“怕社”、“躲社”的情绪。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我们妇联也是领导远远落后于群众的,这种现象必须迅速克服。
农业合作化运动是一个比土地改革更为复杂、斗争更为尖锐的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而且是亿万男女农民已经自觉自愿地行动起来了的革命运动。这个运动不仅全党都要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作为党领导的妇女群众组织,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也应该向党保证,赶快清醒头脑,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勇敢地、积极地、脚踏实地地投到运动中去。每个妇女干部都必须学会办社,成为办社的能手;每个妇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钻研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各项政策和办社的各种先进经验,使自己成为在党的领导下推行合作化运动的优秀的宣传者和组织者。要深入妇女群众,加强社会主义的政治工作。政治工作必须做得深,做得广,做得透,不怕反复和麻烦地长期做,针对群众的认识水平和思想情况来做。只有发挥了这样的主观努力,才能保证合作化运动健康地胜利地发展。我们不能否认妇女仍然比较落后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农村中对妇女进行这样的政治宣传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妇女基层组织就是最好的向妇女群众进行政治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使这一组织形式和合作化发展的形势相适应。因此我们妇联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结合发展和整顿合作社,随时整顿妇女基层组织,使它健全、纯洁,能够为推进合作化运动服务。还要在党统一规划培养训练干部积极分子和技术人员的时候,协助党提出培养训练女干部、女积极分子和女技术人员的计划,经过党的批准成为整个规划的一部分。总之,妇联整个农村工作,从思想工作到组织工作,都要紧紧地围绕着合作化运动来进行。
妇联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率领着亿万妇女群众,成为党完成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的一支巨大力量。要使妇女组织成为这样的一种力量,党加强对妇女组织的领导是决定的关键。为此,我们对各级党委在领导农村妇女工作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各级党委在发动广大农民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时候,必须继续贯彻执行男女一齐发动、一齐教育的方针,社会主义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就必须对妇女进行更多的教育工作。
二、妇女的思想觉悟和对待农业合作化的态度,基本上是由她们的阶级地位、经济生活来决定的,因此我们对待妇女群众,也必须正确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贯彻执行阶级路线。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机械地把妇女一律看成“落后”或一律看成可以依靠的力量,都是不对的。
三、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各项具体措施中,保证妇女应得的权益,合理照顾并逐步解决妇女的切身困难。
四、有意识地培养妇女骨干,参加合作化的领导。特别要注意培养贫农和下中农中的妇女积极分子,做到社社有骨干,乡乡有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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