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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发剂1/4不能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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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7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染发剂1/4不能用
本报记者 龚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对今年一季度染发剂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后发现,有1/4的染发剂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覆盖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40种染发剂产品,合格30种,抽样合格率为75%。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氧化剂超标,二是酸碱度偏差较大。
  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产品有:温岭市雅美保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浪”牌、浙江黄岩春蕾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絮”牌、台州市椒江沪椒蔓丽医用化妆品厂生产的“蔓丽”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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