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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农村合作组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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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8
第11版(经济专页)
专栏:

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农村合作组织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尹成杰
  农村供销社点多面广,同农民联系密切,具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发挥农村供销社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是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现实选择。
  (一)兴办专业生产合作社。以农产品专业化生产为依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等专业化生产,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是一种有效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兴办专业生产合作社,要突出“专”的特点,发展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培育特色农产品、名牌产品。建立健全内部利益机制,让农民获得合理收益,增加收入。
  (二)发展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手段为纽带,把经营主体同市场紧密连接起来,是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重要载体。当前要大力发展流通型的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的营销,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
  (三)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各类龙头企业为动力,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带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农村供销社的加工型、流通性的企业,应发挥自己的优势,积极担当龙头企业,带领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同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机制,可以实行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让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真正办成合作性质的经济实体。
  (四)发挥订单农业的中介作用。这类中介组织,多数是合作性质的。农村供销社应利用自己的设施、网络和人员优势,积极参与订单农业,为农产品生产者和需求者提供各自需求的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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