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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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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严打”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姚仁安
  当前“严打”斗争正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展开,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如何深化“严打”斗争,巩固扩大斗争成果,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其一,处理好“严打”与严防的关系。打防关系是个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只有“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才能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这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方针、总要求。如何处理好打防关系,结合当前的“严打”斗争,笔者以为,一方面要强化打击手段,运用法律手段,给严重刑事犯罪以毁灭性的打击;另一方面,要以“严打”斗争为契机,加大对社会层面和内部单位的治安管理力度,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其二,处理好“严打”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严格执法是公安政法机关的生命线,也是“严打”斗争的生命线。如果片面理解“严打”精神,放松严格执法的要求,“严打”斗争就会偏离法律、偏离政策,要么该抓的不抓,要么不该抓的抓了,使“严打”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大打折扣。处理好“严打”与严格执法的关系,一是要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把严格执法贯穿于“严打”斗争的全过程;二是要加强干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法律素质的提高,增强执法水平;三是要用好用足法律手段,使“严打”斗争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其三,处理好“严打”主力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在当前的“严打”斗争中,一些地方不注意做好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工作,造成公安政法机关孤军奋战的局面,一方面缺乏案件侦查线索;另一方面群众对打击行动的信息掌握不全,从而削弱了防范打击的力度。笔者认为,要做到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层层动员宣传“严打”的重大意义和“严打”斗争取得的成绩,增强群众参与的信心和热情;二是公安政法机关要相信群众,深入基层宣传政策法律,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三是要注意保护广大群众参与“严打”的积极性,对打击报复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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