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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地税实行八小时外责任追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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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曹县地税实行八小时外责任追究
  本报讯 山东省曹县地税局最近对一分局长实行八小时以外的过错连带责任追究,并对该分局下发了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整改意见书。
  在税务执法过程中,该局税务执法人员如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分管负责人要承担领导责任;实行重大案件奖罚制度,对公正执法、办案成绩突出、作风纪律优良的分局,给予表彰奖励,对错案责任人,以及违反税务执法纪律的人员依法纪严肃处理。(刘传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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