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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 把温暖送到特困家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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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9
第11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

向应保尽保目标迈进 把温暖送到特困家庭
王高利
  全国民政系统总动员,全面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向应保尽保的目标冲刺。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重庆等6省市已初步实现应保尽保,其它省份也将在一个月内实现这一目标。
  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城市“低保”工作快速发展。1997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全力推进,至1999年9月在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建立了城市“低保”制度。1999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正式实施,使这项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到2001年底,“低保”人数达到1170万人,为保障城市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两年来,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国务院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民政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力推进,一次次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街道、深入社区,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一起研究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今年3月,又采取超常规措施,从各司局抽调50多名处以上干部分赴10省、区调研督查,纠正了“虚拟收入”等“低保”工作中的问题,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发展。近几个月,全国“低保”人数新增220多万,新纳入人员主要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特困职工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为保证“低保”金足额及时到位,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在2001年23亿元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今年达到了46亿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也积极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扩大“低保”覆盖面,应保尽保的目标可望在6月底前实现。
  在向应保尽保目标冲刺的同时,各地还针对“低保”对象和其它居民因突发性灾害、危重病治疗等造成的特殊困难,普遍实行了临时救济、政策优惠和社会帮扶等配套措施,将城市居民的最后一道保障网织密织厚,丰富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内涵。与此同时,一大批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中心、居委会救助工作站也建立了起来,使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与“低保”工作有机结合,开创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新局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把传统工作方式与现代技术相结合,使“低保”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准确、及时。
  一大批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中心、居委会救助工作站也建立了起来,使加强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与“低保”工作有机结合,开创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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