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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召开第六次全国林业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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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11-12
第1版()
专栏:

  林业部召开第六次全国林业会议
本报讯 林业部从十月二十一日至十一月八日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林业会议。在这次会议上确定了保护、经营和管理好现有森林,加强造林工作和提高造林质量,为一九五六年两大工作任务。
为了加强对现有森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会议特别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在今冬明春防火季节里应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加护林工作,建立和健全防火组织,修筑防火设施,严格控制火源,严防反革命分子的破坏。并且确定一九五六年在国有林区新建三百六十个森林经营所,来专管护林防火、抚育更新和森林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私有林区管理,建立一千二百个林业工作站,来负责组织指导群众护林、造林、育林。
会议要求国营造林的成活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保存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凡是过去营造的森林没有达到这个指标的,要求在今后两年内补植和重植,同时要求群众今后造林要按照这种精神提高造林质量,争取按保存率完成五年计划。
会议还特别指出今后必须加快林业发展的速度,使林业发展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同工、农业的发展相适应,争取在三十年内把森林面积增加到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在会议结束前,邓子恢副总理到会做了重要指示。在指示中提出:林业工作仅次于农业,而且是减免各种灾害,保证农业丰收的基础。因而必须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来到,采取积极加快林业建设的方针,以适应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三十年内争取绿化全国荒山荒地,有效控制水土,减免自然灾害,保证农业丰产,并为工业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大量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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