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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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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如何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国务院政研室 陈锡文 韩俊
  ●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停留在农村,是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收入难以增加的根本原因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
  ●推进城市化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市化道路
  据初步匡算,我国1/3农村劳动力处于就业不充分状态,现有农村富余劳动力总数在1.5亿人左右。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停留在农村,是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民收入难以增加的根本原因。21世纪初期农村劳动力将处于新的供给高峰,根据预测,2001—2010年全国农村将新增劳动力6350万左右。
  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根本出路在于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
  受发展速度下降和企业技术进步、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及布局分散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下降。“八五”期间,我国农业中的劳动力总量减少了1001.9万人,而整个“九五”期间,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总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增加了463万人。如不开辟新的转移渠道,仅靠在农村内部、靠发展乡镇企业就地转移这一种方式,本来就相当严重的农民就业不充分的状况会更加恶化,对提高农民收入和保持农村稳定极为不利。
  我国在很长时间,不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逐步推进城市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而是从行政体制、政策制定到各项管理制度上,都是限制城镇的发展和劳动力的流动,限制农民大量进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了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城市化进程仍然较慢。我国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比较,起码落后5个百分点以上。按世界银行的购买力平价(PPP)计算,1997年我国人均GNP为3570美元,同年人均GNP在2040—4840美元的28个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52.6%,我国低了16个百分点。城市化滞后,使得城乡经济难以协调发展,严重阻碍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就业。
  从长远看,国民经济的增长有赖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性转移。我国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城乡关系方面也要有一个相应的转变,即由限制农民进城转向主动大量吸引农民进城,这是关系到国家现代化成败的历史性转变。
  城市化的重点放在哪里?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化必须遵循客观规律,走符合我国国情、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样化城市化道路,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要把发展小城镇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途径。把发展的重点放在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集聚人口,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的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创办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小集镇应适当撤并,以便向市县和中心镇集中。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光靠发展小城镇是不够的,必须合理发展与改造大城市,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形成合理的城镇体系。
  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关键是要消除城市化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要在打破城乡分割体制,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型城乡关系上取得重大突破
  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对农民就业和流动的不少束缚被解除。但是,在改革城乡分割制度方面仍然没有迈开实质性步伐。农民进城打工,职业变了,居住地也变了,但农民的户籍和身份没有变。在一个城市辛辛苦苦打工几年、十几年,农民还是农民,融不进城市社会。进城农民在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甚至受到政策性歧视。两种户口,成为权利和地位不同的两种社会身份,加剧了城乡社会的收入差距,形成中国特有的二元社会结构。
  十五届五中全会已明确提出,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改革城镇户籍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因此,我们必须在打破城乡分割体制上迈出重大步伐。
  一是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当前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仍受到很多不合理的限制。一些大中城市为了保证城市居民就业限制农民进入的行业和工种。农民外出就业要办理名目繁多的证件,面向外出打工农民的收费也过多、过滥。一些地方存在简单粗暴地清退进城务工农民的做法。现在许多城市面临就业压力,对进城农民工进行适当管理是必要的,但也要城乡兼顾,控制适度,管理得当。目前的一些做法既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也没有真正起到引导农民有序流动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各地区制定的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改变重收费、轻服务的做法。要坚决纠正简单粗暴清退农民工的做法。
  二是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目前,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推开,个别大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也有了较大的动作。事实表明,放开户口后并没有产生消极影响。要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从长期看,应当允许农民自由进城。这样有利于解决城乡居民两种身份、就业和待遇不平等的问题,有利于城乡经济的发展。但从目前现实情况看,既要考虑推进城市化,也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必须稳步、有序地进行。
  保持流动就业农民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一大重要条件
近年来,外出流动就业的农民数量在逐步增加,但必须看到,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就业并不稳定,能够在外定居不再返乡的更是凤毛麟角。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多数农民还是只能以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使农民形成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是当前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一大重要条件。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会在大城市周围形成大片的贫民窟,就是因为破了产的农民失去了土地,他们只能单向流入城市,即使没有就业机会也无法再返回农村,结果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在没有别的手段可以替代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之前,对于流动就业的农民必须保持原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重要保障
  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全国4亿多青壮年农民中有近1/4是文盲和半文盲。这种状况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一是积极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延长农村中小学生在读时间,推迟他们的就业年龄;二是大力推广适用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教育;三是搞好上岗前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合格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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