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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不等于“包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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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3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定额”不等于“包税”
  编辑同志:
在整顿集贸市场税收秩序专项行动中,笔者发现有些个体户自己设有“账外账”,其真实记载的销售收入与申报应税收入以及税务机关核定的“税收定额”收入相差甚远,少则几倍,多则十几倍,“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成了变相的“包税”,经营者由此偷、逃税款。
  笔者认为税务机关应当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过法定程序予以确认,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周师珩 夏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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