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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要因地制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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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5-21
第11版(经济专页)
专栏:

生态建设要因地制宜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王礼先
  为了全面实现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必须明确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区域配置问题。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质是生态环境的保育,指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因此,生态环境建设是指水、土、气、生等自然资源(或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
  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差异大,生态经济系统类型多样。根据各地的自然特点和生态环境现状,《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划分为8个生态环境建设类型区,确定了各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
  但是,每个大区的面积仍然太大。如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大区生态建设的措施配置,仍然存在着“因地制宜”的问题。
  以“三北”风沙综合防治区为例,《规划》明确指出该区生态环境建设主攻方向是:在沙漠边缘地区,采用综合措施,大力增加沙区林草植被,控制荒漠化的扩大趋势。“三北”风沙区包括我国八大沙漠、四大沙地,各个沙漠边缘地区不仅自然条件差别很大,而且社会经济条件也很不相同。
  因此,我们建议在各个大区之内还有必要以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为单元,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分区。生态环境建设分区着重考虑自然因素、社会经济条件和人类活动干扰程度的内部同质性与外部分异性,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分区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该区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如林草覆盖率、乔灌草比例、治理程度、允许侵蚀模数、人均口粮、人均纯收入、实施年限等)。在建设目标的基础上,根据多年来治理与开发的典型经验,确定各区的生态建设模式,包括土地合理利用模式、综合防治措施配置模式、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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