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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法槌的八个多月来,百分之九十九的被调查者认为:使用法槌非常必要——敲出公正效率与文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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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5
第10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试用法槌的八个多月来,百分之九十九的被调查者认为:使用法槌非常必要——
敲出公正效率与文明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国猛
  2001年9月14日上午9时,我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受贿案件,由我担任审判长,首次在庭审中使用了法槌。
  法庭是最公正的场所,它需要秩序、文明和效率。以前的庭审秩序不容乐观:旁听人员随意走动、喧哗、交头接耳,传呼机、手机铃声此起彼伏,当事人随意发言……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法庭缺少一种既能维持秩序,又能体现文明的东西。为此,我们选择了使用法槌。
  在100个接受调查的人员中,99%的人认为,在庭审中使用法槌是非常有必要的,它起到了控制庭审节奏,维护法庭秩序,促进文明司法的作用。
  律师及案件当事人认为,法槌的使用不但体现了法庭的权威,增强了法律和法庭的严肃性,更重要的是法官在法槌声中公平地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庭审权利,提高了庭审的效率,最终获益的是当事人。同时,法官使用法槌无疑比法官在庭审中为维护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而大声呵斥或猛拍桌子文明得多。
  检察官认为,法槌的使用不但有利于维护法庭秩序、控制庭审节奏,也增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威慑力。这也是对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继承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作为法槌使用者的法官们一致认为法槌“好用”。制止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或旁听人员的不当行为,法槌一敲,给人以秩序;法庭嘈杂,法槌一敲,给人以震撼;法官训诫,法槌一敲,给人以威严。此外,法槌不仅仅是用来指挥庭审的道具,法官手里握着法槌时,同样增加了一种责任感,因为他知道手中的法槌重千斤,是权威、秩序的象征。(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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