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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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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6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本报北京6月5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为了贯彻落实近日印发的《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今天,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代表中组部、中宣部和司法部在今天的会上讲话。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围绕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认真、系统地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民主法制问题的一系列论述,学习依法治国基本理论,学习法律基本知识,提高法治理论水平。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建立、修改、完善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工作制度,要对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的情况进行登记,妥善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方面的典型经验,以及在考试考核、培训基地建设、教材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好的做法,使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沿着规范有序的轨道健康发展。
  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河北省委副书记赵世居、审计署副审计长刘家义、广州市政法委书记郑国强分别在会上介绍了本地、本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经验。
  北京主会场的会议由中宣部副部长胡振民主持。中组部副部长赵洪祝、司法部副部长胡泽君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出席了北京主会场的会议。各省、市、县党委分管领导,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负责人,政府司法厅(局)长和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有关同志出席了各省市县分会场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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