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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应有锋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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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6-04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批评应有锋芒
邵景均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纠正自身错误、解决党内矛盾、维护党的纪律的有效方法。当前,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应当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武器,使批评富有锋芒,发挥批评的效力和威力。实践证明,要使批评富有锋芒,就必须倡导公开批评。
  倡导公开批评,是因为公开批评比私下批评更有力量,更有利于执政党保持自身肌体的健康,更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这一点,我们党是认识得比较早的,而且有过成功的实践。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决定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产生了热烈反响,不少党员群众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公开批评。当时,这种公开批评并没有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而是给广大干部群众以振奋和力量,使之更加信任党,拥护党的领导。公开批评把领导干部所犯错误的事实和严重性予以曝光,促使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进而有力地弘扬了正气,打击了不正之风。这表明,公开批评具有私下批评不可比拟的巨大力量,它显示的是人民的力量、真理的力量,显示的是我们党的自信与睿智。
  为什么我们党能够勇敢地开展公开批评?从根本上说,因为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相信自己的事业是完全合乎正义的,因而党总是坦诚地面对人民群众,光明磊落地处理各种事务。体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上,就是主张公开,而不是“私下了事”。列宁指出:“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事实表明,我们党就是这样一个“郑重的党”。
  倡导公开批评,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正如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的,目前党的作风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党员和领导干部理应挺身而出,拿起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但却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安之若素,不愿批评,不敢批评,更不愿和不敢进行公开批评。如果有人敢于开展批评,往往会被讥讽为“不成熟”、“不懂人情世故”;有的地方本来已经出现了十分严重的问题,却得不到应有的批评,监督软弱无力,问题不了了之。批评的武器一丢,必然导致是非不分,赏罚不明,好的不香,坏的不臭,正气难以树立,纪律难以严明。批评一旦变成温吞水、走过场,就会丧失功能,难有成效。在这种情况下,倡导公开批评,使批评富有锋芒是必要的。公开批评只要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就会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勇于正视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并依靠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不断加以解决。这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所在。”倡导公开批评,正是为了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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